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者應就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
- A昇降機械式停車場有停放電動車
- B室內停車空間在第 1 層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以上
- C飛機庫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以上
- D發電機室樓地板面積 200 平方公尺以上
正解 D — 發電機室樓地板面積 200 平方公尺以上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19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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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八條應設場所表,考的是各項場所的種類與樓地板面積門檻。
正解理由
依第十八條所列之應設場所表,該表項目五為「發電機室、變壓器室及其他類似之電器設備場所,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此類場所應就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或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題目所述發電機室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場所種類與面積門檻均與項目五相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該表項目四所列為「昇降機械式停車場可容納十輛以上者」,門檻是可容納車輛數,表內並未以是否停放電動車為要件。
- (B)
該表項目三對室內停車空間定為「在第一層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本項寫一百五十平方公尺,與表列數值不符。
- (C)
該表項目二為「飛機修理廠、飛機庫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本項寫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未達表列門檻。
- (D)
場所種類與二百平方公尺之面積門檻均與項目五相符,本項正確。
記憶點
第十八條表:飛機庫、發電機室、鍋爐房廚房、電信機械室都是二百平方公尺;室內停車空間第一層是五百平方公尺;昇降機械式停車場看的是十輛。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十八條的體例是一張表加本文與附註。本文明定表列場所應就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之,但外牆開口面積(常時開放部分)達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五以上者,上列除惰性氣體及鹵化烴外之滅火設備得採移動式設置。表格右側依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或惰性氣體、鹵化烴、乾粉分欄,各場所以圈記標示得選設之設備,因此同一場所可選的設備種類並不相同。
表後附註共五點,常單獨命題:一、大量使用火源場所,指最大消費熱量合計在每小時三十萬千卡以上者。二、廚房如設有自動撒水設備,且排油煙管及煙罩設簡易自動滅火裝置時,得不受本表限制。三、停車空間內車輛採一列停放,並能同時通往室外者,得不受本表限制。四、本表項目三及項目四所列應設場所得設置自動撒水設備;項目七所列應設場所得設置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五、平時有特定或不特定人員使用之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等類似處所,不得設置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面積門檻最容易混淆的是停車類與飛機類:飛機修理廠、飛機庫為二百平方公尺;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則分三段,第一層五百平方公尺、地下層或第二層以上二百平方公尺、屋頂設有停車場者三百平方公尺;昇降機械式停車場改以可容納十輛以上計。
延伸考點方面,第十七條第二項明定應設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設有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等滅火設備者,在該有效範圍內得免設自動撒水設備;第一百零一條另定供室內停車空間使用之滅火藥劑,以第三種乾粉為限。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