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7 單選 · 1.25 分

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之構造,依據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認可基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應有水流造成摩擦損失減少之構造
  2. B人員可能碰觸之部分,應採有效防水措施
  3. C不得裝設可能損及功能之附屬裝置
  4. D不同金屬接觸之部分,應作防蝕處理

正解 B — 人員可能碰觸之部分,應採有效防水措施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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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之構造要件,考的是認可基準所列各項構造規定中被改寫的那一項。

正解理由

依《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認可基準》就接頭構造所定之要求,包括應有減少水流摩擦損失之構造、不得裝設可能損及其功能之附屬裝置、不同金屬接觸之部分應作防蝕處理,以及人員可能碰觸之部分不得有銳角或銳利部分。最後一項是避免操作人員在延長、收納水帶時被割傷的安全性設計,並非防水措施;快速接頭是輸水器材,其本體構造要求的是接合確實、氣密與耐水壓,故選 B。逐字規格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認可基準內容為準。

逐項排除

  1. (A)

    正確。接頭內部流路若造成過大摩擦損失,瞄子端就達不到規定放水壓力,故明定應有減少摩擦損失之構造。

  2. (B)

    錯誤。該項所定為碰觸面不得銳利之安全要求,題敘改成「應採有效防水措施」,與構造規定所列內容不符,即本題所指之錯誤敘述。

  3. (C)

    正確。附屬裝置若妨礙裝卸或使接頭有因水壓脫落之虞,等於損及接頭本身功能,故不得裝設。

  4. (D)

    正確。異種金屬接觸會產生電化學腐蝕,卡榫與墊圈鏽蝕後即無法確實接合,故應作防蝕處理。

記憶點

快速接頭四件事:水流順、不加無用附件、異金屬防蝕、碰觸面不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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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認可基準》是內政部公告之器材認可規範,體例為技術規範及試驗方法、型式認可作業、個別認可作業三段,沒有條號,引用時寫基準名稱與所在章節即可。快速接頭之所以要另定構造規定,源於早期螺牙式接頭在濃煙中戴手套難以對牙,改為卡榫插接式後插到底即鎖固,因此構造規定的核心是裝卸容易確實、不因水壓脫落,其餘各款都圍繞這個目的展開。

與構造規定互相呼應的是檢修端的耐水壓數值。《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室內消防栓設備性能檢查明定:第一種消防栓之水帶,製造年份超過十年或無法辨識製造年份者,應將兩端之快速接頭連接於耐水壓試驗機,並以器具夾住水帶兩末端,確認接頭已確實連接且水帶內無殘留空氣後,施以每平方公分七公斤以上水壓試驗五分鐘合格,始得繼續使用;但已經水壓試驗合格未達三年者,不在此限。同一基準的室外消防栓設備與射水設備所定水壓為每平方公分六公斤以上,試驗時間同為五分鐘。判定方法要求水帶應無破裂、漏水或與消防水帶用接頭脫落之情形,脫落正是構造規定要防的失效模式。

設置端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三十四條:第一種消防栓箱內配置口徑三十八毫米或五十毫米、長十五公尺並附快式接頭之水帶二條;消防栓接頭至建築物任一點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尺以下時,水帶部分得設十公尺二條。第二種消防栓則配置口徑二十五毫米消防栓連同管盤長三十公尺之皮管或消防用保形水帶。認可基準管器材本身合不合格、檢修基準管裝上去之後還能不能用、設置標準管該配幾條多長,三者切入點不同,常被混搭命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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