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6 單選 · 1.25 分

建築物樓設置消防專用蓄水池,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投入孔,水量未滿 80 立方公尺者,設 1 個以上;80 立方公尺以上者,設 2 個以上
  2. B採水口為口徑 100 毫米,並接裝陽式螺牙
  3. C採水口,水量 40 立方公尺以上,設 1 個以上
  4. D採機械方式引水時,採水口接裝 63 毫米陽式快接頭,距離基地地面之高度在 1 公尺以下 0.5 公尺以上

正解 C — 採水口,水量 40 立方公尺以上,設 1 個以上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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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5 條消防專用蓄水池投入孔與採水口之數量級距,以及第 186 條機械引水之採水口規定。

正解理由

依第 185 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二目,採水口為口徑一百毫米並接裝陽式螺牙,其數量為水量二十立方公尺以上設一個以上,四十立方公尺以上至一百二十立方公尺未滿設二個以上,一百二十立方公尺以上設三個以上。選項 (C) 把四十立方公尺以上對應到設 1 個以上,與條文所定之二個以上不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同款第一目明定投入孔水量未滿八十立方公尺者設一個以上,八十立方公尺以上者設二個以上,敘述正確。

  2. (B)

    同款第二目明定採水口為口徑一百毫米,並接裝陽式螺牙,敘述正確。

  3. (C)

    水量四十立方公尺以上至一百二十立方公尺未滿者應設採水口二個以上,設一個以上者為水量二十立方公尺以上而未達四十立方公尺之級距,本項敘述錯誤。

  4. (D)

    第 186 條第四款明定採機械方式引水時,採水口接裝六十三毫米陽式快接頭,距離基地地面之高度在一公尺以下零點五公尺以上,敘述正確。

記憶點

蓄水池的兩組級距:投入孔以八十立方公尺分一個與二個;採水口以二十、四十、一百二十立方公尺分一、二、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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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專用蓄水池屬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第 27 條定應設場所、第 185 條定設置規定、第 186 條定機械方式引水、第 187 條定標示,是一組必須連著記的條文。

第 27 條的三款分別為:各類場所其建築基地面積在二萬平方公尺以上,且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各類場所其高度超過三十一公尺,且總樓地板面積在二萬五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同一建築基地內有二棟以上建築物時,建築物間外牆與中心線水平距離第一層在三公尺以下、第二層在五公尺以下,且合計各棟該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在一萬平方公尺以上者。

第 185 條的有效水量分兩種算法:依第 27 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設置者,其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合計後,每七千五百平方公尺(包括未滿)設置二十立方公尺以上;依第 27 條第二款設置者,其總樓地板面積每一萬二千五百平方公尺(包括未滿)設置二十立方公尺以上。同條另定任一消防專用蓄水池至建築物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一百公尺以下且有效水量在二十立方公尺以上、設於消防車能接近至其二公尺範圍內、投入孔為邊長六十公分以上之正方形或直徑六十公分以上之圓孔並設鐵蓋保護。第二項並定有效水量指蓄水池深度在基地地面下四點五公尺範圍內之水量,但採機械方式引水時不在此限。

第 186 條的機械方式引水另有一張表,逐列為:水量四十立方公尺未滿者,出水量每分鐘一千一百公升、採水口一個;四十以上一百二十未滿者,每分鐘二千二百公升、二個;一百二十以上者,每分鐘三千三百公升、三個。其幫浦全揚程=落差+配管摩擦損失水頭+15m。第 187 條則定進水管投入孔標明消防專用蓄水池字樣,採水口標明採水口或消防專用蓄水池採水口字樣。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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