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幫浦之形狀、構造部分,依據消防幫浦認可基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動葉輪之均衡性需良好,且流體之通路要順暢
- B有發生銹蝕之虞的部分,應施予有效之防蝕處理
- C傳動部分因外側易被接觸,應裝設防觸電措施
- D在軸封部位不得有吸入空氣或嚴重漏水現象
正解 C — 傳動部分因外側易被接觸,應裝設防觸電措施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消防幫浦本體之形狀與構造要件,四個選項有三項取自幫浦構造規定,只有一項把防護方式換掉。
正解理由
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第三點所定幫浦構造,第五款明定「傳動部分由外側易被接觸位置應裝設安全保護蓋」,要防的是聯軸器、皮帶等旋轉件把人員或衣物捲入的機械危害,屬實體遮蔽措施;題敘改成應裝設防觸電措施,把規範方向換成電氣危害,與該款所定不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正確。同點第二款明定「動葉輪之均衡性需良好,且流體之通路要順暢」,均衡性不良會產生振動與異常聲響。
- (B)
正確。同點第六款明定在易生銹部位應做防銹處理,裝設在地面上之幫浦及其固定底架並應粉刷油漆。
- (C)
錯誤。傳動部分所需者為安全保護蓋,並非防觸電措施,即本題所指之錯誤敘述。
- (D)
正確。同點第三款明定「在軸封部位不得有吸入空氣或嚴重漏水現象」,軸封吸入空氣會使幫浦揚程與出水量下降。
記憶點
傳動部分加的是蓋子不是電:安全保護蓋防捲入,與防觸電無關。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幫浦構造之規定共八款,除本題四個選項所涉者外,尚包括:翻砂鑄件內外面均需光滑,不得有砂孔、龜裂或厚度不均;對軸承部添加潤滑油之方式,應可從外部檢視潤滑油油面高度,且必須設有補給用之加油嘴或加油孔;固定腳架所使用之螺栓及基礎螺栓,對地應有充分之耐震強度;與幫浦相連接之配管系中所使用之凸緣,須使用國家標準七九○、七九一及七九二等鐵金屬製管凸緣基準尺度。八款可分三組記:鑄件與葉輪講本體品質、軸封與軸承講運轉可靠、保護蓋與防銹及耐震螺栓講使用安全。
同一基準第十五點另定附屬裝置之控制盤規定,是同一命題脈絡的高頻考點:控制盤應使用鋼板或其他非可燃性材料製造,易腐蝕之材料應施予有效防銹蝕處理;表示燈應易於辨認,並區分為電源表示燈白色、啟動表示燈紅色、呼水槽減水表示燈橘黃色、電動機電流超過負載表示燈橘黃色;儀表應包括電流表、電壓表,但在該控制盤以外地方可以辨認電壓者得免裝設;警報裝置之停鳴、復原需由人直接操作,且不得有因警報鳴動而連帶使馬達自動停止之構造;控制盤並應配備備用保險絲、線路圖及操作說明書。
易混淆對照:構造規定管幫浦這台機器本身,控制盤規定管它的電氣操作介面,《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室內消防栓設備外觀試驗管的則是裝上去之後的呼水裝置尺寸——呼水槽水量應確保在 100 公升以上、溢水用排水管口徑應為 50A 以上、呼水管 25A 以上、補給水管 15A 以上,減水警報裝置之發信部應為浮筒開關或電極棒。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