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平時有特定或不特定人員使用之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等類似處所,不得設置下列那一種滅火設備?
- A乾粉
- B預動式自動撒水
- C二氧化碳
- D鹵化烴
正解 C — 二氧化碳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等平時有人之處所,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 條應設場所表附註,不得設置何種滅火設備。
正解理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 條應設場所表附註明定:「平時有特定或不特定人員使用之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等類似處所,不得設置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題幹即照該附註出題,四選項中唯一被明文禁設者即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故選 C。其理由在於二氧化碳以窒息作用滅火,全區放射時防護區劃內氧濃度驟降,對滯留人員具致命危險;同標準第 93 條之二十秒以上遲延裝置與放射表示燈、第 86 條開口部應於藥劑放射前自動關閉等規定,均以「人員先退避、藥劑後放射」為前提。
逐項排除
- (A)
乾粉滅火設備列於第 18 條第一項得選擇設置之滅火設備,以抑制燃燒連鎖反應滅火,上開附註未將其列為禁設對象。
- (B)
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依第 55 條須於流水檢知裝置二次側維持加壓空氣,撒水頭動作後應在一分鐘內放水,滅火藥劑為水,不生窒息危害,非上開附註所禁設者。
- (C)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以窒息作用滅火,放射後防護區劃內人員有窒息之虞,正是上開附註明文禁設於該類處所者。
- (D)
鹵化烴滅火設備同列於第 18 條第一項得選擇設置之滅火設備,亦為第 8 條所定種類之一,上開附註未將其列為禁設對象。
記憶點
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平時有人,把氧氣「吃掉」的二氧化碳一律禁設。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 8 條把滅火設備種類列為十一種:滅火器與消防砂、室內消防栓設備、室外消防栓設備、自動撒水設備、水霧滅火設備、泡沫滅火設備、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惰性氣體滅火設備、鹵化烴滅火設備、乾粉滅火設備、簡易自動滅火設備。本題四個選項分別落在第四款(自動撒水,預動式為其型式之一)、第七款、第九款與第十款,考的是同為氣體系滅火設備,為何只有二氧化碳被排除在有人處所之外——關鍵在滅火機制:二氧化碳靠降低氧濃度窒息滅火,設計濃度已足以使人失去意識,惰性氣體與鹵化烴則以較低之設計濃度作用,乾粉走化學抑制,水系則完全無窒息問題。
設置標準對二氧化碳的整套防人命危害設計也可佐證這個方向:第 82 條把放射方式分為全區放射(以不燃材料建造之牆、柱、樓地板或天花板等區劃間隔,開口部設有自動關閉裝置)、局部放射與移動放射(皮管接頭至防護對象任一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尺以下)三種;第 91 條要求手動啟動裝置設於能看清區域內部且操作後能容易退避之防護區域外,操作開關或拉桿操作時同時發出警報音響;第 92 條要求音響警報在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第 93 條要求二十秒以上之遲延裝置與防護區域出入口之放射表示燈;第 87 條則從儲存端要求容器置於防護區域外、溫度攝氏四十度以下且溫度變化較少處。這些條文的共同假設是「放射時人已離開」,因此常時有人之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自始不符合適用前提。
時點上須留意,第 82、86、87、91、93 等條之 113 年 4 月 24 日修正係自同年 7 月 1 日施行,晚於本題考試日,上開內容為考試當時有效之條文;第 8 條與第 18 條之同日修正則未定延後施行,考試當時已生效,其中第 18 條第一項將得選擇設置之滅火設備列為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六者。同一張應設場所表的附註除禁設二氧化碳外,另定有表列電信機械室、電腦室或總機室等類似場所得使用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正可與本題 B 選項對照——同一張表既為特定場所開放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又替常時有人之處所關上二氧化碳的門,區分標準就是「藥劑會不會奪走人的呼吸」。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