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8 單選 · 1.25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液化石油氣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 35 度以下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多少公斤以上時,為可燃性高壓氣體?

  1. A10
  2. B7
  3. C2
  4. D1

正解 C — 2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4 條所定可燃性高壓氣體的認定門檻,考的是液化石油氣那一款的溫度與表壓力數值。

正解理由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4 條,可燃性高壓氣體包含「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三十五度以下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二公斤以上或零點二百萬帕斯卡(MPa)以上之液化氣體中之丙烷、丁烷及液化石油氣」。條文對液化石油氣所定的表壓力門檻明文為每平方公分二公斤,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十公斤是同條對壓縮氣體所定的門檻,即在常用溫度下或溫度在攝氏三十五度時,表壓力達每平方公分十公斤以上或一百萬帕斯卡以上之氫氣、乙烯、甲烷及乙烷,適用氣體與相態均與液化石油氣不同。

  2. (B)

    七公斤在該條各款中並未出現,條文所定的表壓力門檻只有每平方公分十公斤與二公斤兩種,本選項屬憑印象填入的干擾數字。

  3. (C)

    二公斤正是條文對丙烷、丁烷及液化石油氣所定的表壓力門檻,並與零點二百萬帕斯卡並列,敘述正確。

  4. (D)

    一公斤易與條文中的「一百萬帕斯卡(MPa)」混淆,一百萬帕斯卡等於一 MPa,是壓縮氣體那一款的另一種單位寫法;把 MPa 的數值直接當成每平方公分公斤數,就會誤選本項。

記憶點

液化石油氣「三十五度、二公斤」;壓縮氣體「三十五度、十公斤」;壓縮乙炔「十五度、二公斤」。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本條把可燃性高壓氣體分成三類分別設門檻,背後是相態與危險特性的差異。第一款的氫氣、乙烯、甲烷、乙烷屬壓縮氣體,在常溫下無法液化,容器內全部是氣相,壓力隨充填量上升,故門檻訂在較高的每平方公分十公斤(一百萬帕斯卡,即 1 MPa)。第三款的丙烷、丁烷及液化石油氣屬液化氣體,容器內氣液共存,壓力由溫度決定而與充填量無關,且液相氣化後體積膨脹達數百倍,一旦洩漏,少量液體即可形成大量可燃混合氣,故門檻降到每平方公分二公斤(零點二 MPa)。第二款的壓縮乙炔更為特殊,乙炔即使不與空氣混合,也可能因加壓而分解爆炸,故不但門檻同為每平方公分二公斤,溫度基準還從三十五度下修為十五度,等於更嚴。

單位換算是本條的另一個考點。一公斤重每平方公分約等於零點零九八一百萬帕斯卡,因此每平方公分十公斤約為一 MPa、每平方公分二公斤約為零點二 MPa,條文並列兩種寫法即由此而來。另須注意條文用的是「表壓力」,以大氣壓為零點;絕對壓力等於表壓力加上約一點零三三公斤重每平方公分的大氣壓,題目若改問絕對壓力,數值就不同。

定義門檻的法律效果,是決定某一場所要不要適用本辦法關於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的位置、構造、設備標準與安全管理規定。例如同辦法第 70 條規定,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應設有警戒標示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設置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度且容器應防止日光之直射、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不可重疊堆放、周圍二公尺範圍內嚴禁煙火,通路面積並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百分之二十以上。

最容易混淆的是三個溫度數字:三十五度是「認定是不是可燃性高壓氣體」的判斷基準,四十度是「場所溫度管理」的上限,十五度只出現在壓縮乙炔那一款。三者分屬不同層次,考題常互相對調。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消防法規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8 題

→ 看完整「消防法規概要」歷屆題庫 · → 108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