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規定,下列有關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程序何者錯誤?
- A起造人填具申請書,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安裝施工測試照片、證明文件、使用執照申請書、原審訖之消防圖說等,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資料不齊全者,消防機關得予退件
- B消防機關受理申請案於掛號分案後,即排定查驗日期,通知該件建築物之起造人及消防安全設備裝置人,並由消防安全設備裝置人攜帶其資格證件至竣工現場配合查驗,消防安全設備裝置人無正當理由未會同查驗者,得予退件
- C竣工現場消防安全設備查驗不合規定者,消防機關應製作查驗紀錄表,依規定之期限,將不合規定項目詳為列舉一次告知起造人,起造人於完成改善後應通知消防機關複查,其經複查仍不符合規定者,消防機關得將該申請案函退
- D竣工現場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與原審訖消防圖說之設備數量或位置有異動時,於不影響設備功能及性能之情形下,得直接修改竣工圖,並於申請查驗時,備具完整竣工消防圖說,一次報驗
正解 A — 起造人填具申請書,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安裝施工測試照片、證明文件、使用執照申請書、原審訖之消防圖說等,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資料不齊全者,消防機關得予退件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1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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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所定竣工查驗程序,關鍵在申請文件不齊全時消防機關應採取的處置方式。
正解理由
依《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關於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程序之規定,起造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測試報告書、安裝施工測試照片、證明文件及原審訖之消防圖說等提出後,資料不齊全者,消防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必須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才生退件之效果。選項 A 寫成資料不齊全即得予退件,略去了法定的補正程序。本題問何者錯誤,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資料不齊全的正確處置是通知限期補正,而非逕行退件,本選項跳過補正機會,程序順序與作業基準不符,為本題應選者。
- (B)
受理掛號分案後排定查驗日期並通知起造人與消防安全設備裝置人,裝置人應攜帶資格證件至竣工現場配合查驗,無正當理由未會同查驗者得予退件,與作業基準相符。
- (C)
查驗不合規定應製作查驗紀錄表,依規定期限將不合規定項目一次詳為列舉告知起造人,完成改善後通知複查,複查仍不符規定者得將申請案函退,與作業基準相符。
- (D)
竣工設備與原審訖消防圖說之數量或位置有異動,於不影響設備功能及性能之情形下,得修改竣工圖,並於申請查驗時備具完整竣工消防圖說一次報驗,與作業基準相符。
記憶點
文件不齊「先補正、後退件」;人未到場會同、複查仍不合格,才是真正會被退件或函退的情形。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的行政管制分成前後兩段:前段是「審查」,對象是消防圖說;後段是「查驗」,對象是竣工後的實體設備。《消防法》第 10 條明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應由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於主管建築機關許可開工前審查完成;依建築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申請預審事項涉及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者,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消防機關預為審查;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供公眾使用,或原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他種公眾使用時,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消防機關審查其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本作業基準即是把這套法律要求,落實成可操作的流程、期限與書表。
「補正」與「退件」在行政程序上是兩種不同層次的處置。補正是給予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補齊形式要件的機會,屬程序上的協助;退件則是終結該次申請,申請人必須重新提出。制度設計上,凡屬文件形式不齊,原則上先命補正;凡屬可歸責於申請人且已給過機會仍未配合者,例如裝置人無正當理由未會同查驗、或複查仍不符規定,才進入退件或函退。本題選項 A 之所以錯,不在於消防機關「不能」退件,而在於把補正這一階段整個略去。
「一次告知」原則同樣值得注意。查驗不合規定時,消防機關應將不合規定項目一次詳為列舉告知,不得分批陸續補列,以免申請人反覆修改而無從預期完成時程。這是行政程序上明確性與誠信要求的具體化,也是考題常設的正確敘述。
竣工設備與原審訖圖說不符的處理,則以「是否影響功能及性能」為分水嶺。僅數量或位置的微幅異動而不影響設備功能及性能者,得修改竣工圖並於申請查驗時一次報驗;若異動已影響設備功能或防護範圍,即非竣工圖修正所能涵蓋,須循變更設計程序重新審查。這一組判準與「審查在前、查驗在後」的階段區分,是本考點最常出現的延伸題型。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