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業務及責任,下列何者錯誤?
- A各級消防機關得檢查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之業務或令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
- B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以備各級消防機關之查核,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 3 年
- C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時,應攜帶資格證件
- D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應受各級消防機關之監督
正解 B —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以備各級消防機關之查核,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 3 年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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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的四項基本義務,分別規定在《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五條至第十條。
正解理由
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 5 條第一項,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以書面簿冊形式或電子檔案方式,記載委託人姓名或名稱、住所、委託事項及辦理情形之詳細紀錄,並應妥善保存,以備各級消防機關之查核;同條第二項並明定「前項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五年」。本選項把年限寫成 3 年,與條文所定的五年不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敘述正確。《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 8 條第一項規定,各級消防機關得檢查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之業務或令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反者,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
- (B)
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備置業務登記簿、記載委託事項與辦理情形、供機關查核均與第 5 條第一項相符;錯的只有保存年限,條文是「至少應保存五年」。
- (C)
敘述正確。第 10 條逐字規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時,應攜帶資格證件」。
- (D)
敘述正確。第 9 條逐字規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應受各級消防機關之監督」。
記憶點
備簿冊、受監督、帶證件三項都對,只有業務登記簿的保存年限是五年不是三年。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一、本辦法的授權來源。《消防法》第 7 條第一項規定,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消防設備師為之,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同條第三項寫「消防設備師之資格及管理,另以法律定之」,第四項則寫「在前項法律未制定前,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換句話說,本題四個選項所依據的管理辦法,是在專法尚未制定前由第 7 條第四項授權而生的過渡性法規命令,這也是本科常考的法位階題。
二、把管理辦法的義務條文排成一組來記。第 4 條是請領證書應檢附的四項文件(申請書、考試及格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影本、最近三個月內正面脫帽二吋半身照片三張);第 5 條是業務登記簿的備置、記載事項與五年保存年限;第 6 條是受託辦理業務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不正當行為及違反或廢弛業務上應盡之義務;第 7 條列四款禁止行為——違反法令執行業務、允諾他人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無正當理由洩漏因業務知悉之秘密;第 8 條是機關的檢查權與命限期改善;第 9 條是概括的受監督義務;第 10 條是執行業務時應攜帶資格證件。本題的 A、C、D 分別命中第 8、10、9 條,B 命中第 5 條,等於一題把整組義務條文考完。
三、易混淆對照。第 8 條與第 9 條長得很像,差別在第 8 條是機關「主動」要求報告、提出表冊資料的具體查核權,且明文規定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第 9 條則是概括性的受監督地位,沒有配套的作為義務。第 5 條的方向相反,是業者自己要備置並妥善保存簿冊,機關只是事後查核。
四、延伸考點。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三年應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第 11 條之 1 進一步規定積分計算方式,例如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每小時積分十分,但同款明定「每項課程或講題總分以四十分為限」。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