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6 單選 · 1.25 分

下列有關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行政函釋之敘述,何者錯誤?

  1. A供集合住宅使用之建築物內另一場所檢修消防安全設備時,得採用共同申報或個別申報等方式
  2. B未登記工廠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如經消防機關審查及勘查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合格者,不須辦理當次檢修申報
  3. C消防專技人員於未申領使用執照或未依使用執照用途之違規使用場所,不得辦理檢修申報
  4. D合法審勘通過場所,檢修報告書內檢附之場所平面圖則無需標註面積尺寸

正解 C — 消防專技人員於未申領使用執照或未依使用執照用途之違規使用場所,不得辦理檢修申報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3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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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第一篇總則第八點至第十一點,就申報方式、違規使用場所之檢修申報及免辦當次申報所作的規定,要挑出與之牴觸的敘述。

正解理由

第十點第一項明定「未申領使用執照或未依使用執照用途之違規使用場所,應以其實際用途,辦理檢修申報」,違規使用場所並非不得申報,而是應依實際用途辦理;(C) 寫成「不得辦理檢修申報」,與該點文義正好相反,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敘述無誤。第八點就採整棟申報方式者定有規定,第九點則規定建築物內之場所採個別申報方式者,申報書除該場所內之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表外,並應檢附防護該場所範圍內之共用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表,兩種申報方式並存。

  2. (B)

    敘述無誤。第十一點就經消防機關會勘通過且依建築法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室內裝修許可之合法場所,定有自取得使用執照或審查合格證明日期起計算,甲類場所距申報截止日期在六個月以內者、甲類以外場所在一年以內者,當次免辦理檢修申報。

  3.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所選。與第十點第一項「應以其實際用途,辦理檢修申報」相反。

  4. (D)

    敘述無誤。第十點第二項分列「消防機關會勘通過之合法場所,應依據審查通過之圖說進行檢修」與「於違規場所應就該場所現有之消防安全設備進行檢修」,其後所定平面圖應標註面積尺寸;該句未標主詞,依函釋指違規場所。

記憶點

違規使用場所不是不能申報,而是「照實際用途」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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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的規範位置】四個選項都落在本基準第一篇總則的第八點至第十一點這一段,這一段處理的不是「設備怎麼檢修」,而是「誰、用什麼方式、在什麼情況下申報」,屬純程序規定,與第二篇各設備章的外觀檢查、性能檢查完全是兩回事。

【申報方式:整棟與個別】第八點規定建築物依其用途及管理情形採整棟申報方式申報檢修結果者,有供甲類用途使用者視同甲類場所辦理,未供甲類用途使用者視同甲類以外場所辦理──這一款的實益在於決定申報頻率是半年一次還是一年一次。第九點則處理個別申報:建築物內之場所採個別申報方式者,其申報書除該場所內之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表外,並應檢附防護該場所範圍內之共用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表。

【違規使用場所的處理原則】第十點是本題的核心,它把場所分成兩類分別規範:合法場所應依據審查通過之圖說進行檢修,違規場所則應就該場所現有之消防安全設備進行檢修,而申報的義務並不因違規而免除,仍應以實際用途辦理。至於報告書內檢附之場所平面圖應標註面積尺寸的要求,接在違規場所現況檢修之後,而該句原文未標明主詞。

【免辦當次申報的兩個期間】第十一點的免辦要件有三個層次:須經消防機關會勘通過且依建築法規定取得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許可、須自取得使用執照或審查合格證明日期起計算、且甲類場所距申報截止日期在六個月以內、甲類以外場所在一年以內。三個要件缺一不可,考題常只給前兩個就問是否免辦,要記得回頭檢查距申報截止日的長短。

【延伸考點】同篇第十三點規定,場所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無檢修基準及檢查表可資適用時,得依該設備審核認可之檢查規範及表格進行檢修與申報,是另一個常考的補充規定。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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