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4 單選 · 1.25 分

下列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1. A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之公司
  2. B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 10 人以上,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 2 人
  3. C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有效期限為 5 年
  4. D指接受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管理權人之委託,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業務之專業機構

正解 C — 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有效期限為 5 年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2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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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關於檢修專業機構之定義、設立要件與合格證書有效期限。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關於合格證書之規定,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之有效期限為3年,期滿應於期限屆滿前申請換發,逾期即不得再以專業機構名義承接檢修業務。本選項寫成5年,與條文所定期限不符;題目問「何者錯誤」,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正確。申請設立登記為檢修專業機構者,須為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之公司,此為財務能力要件,用以確保機構具備持續營運與擔責能力。

  2. (B)

    正確。人力要件為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10人以上且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2人,兼職人員不予計入。

  3. (C)

    錯誤。有效期限法定為3年,非5年;期間長短正是本辦法最常被替換的數值。

  4. (D)

    正確。此為檢修專業機構之定義,指受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管理權人委託,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業務之專業機構。

記憶點

「資本一千萬、人力十人含師二、證書三年一換」——三個數字裡只有年限被改大。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檢修申報制度源自《消防法》第9條,課予一定場所之管理權人定期委託專業機構或消防設備師、士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其中「高層建築物」與「地下建築物」因避難不易、火載量集中、消防搶救困難,一旦設備失效後果最嚴重,故立法上要求此二類場所必須委託「檢修專業機構」而非個別執業人員,藉由機構化的人力與品管,降低檢修品質參差的風險。這也解釋了為何本辦法的門檻同時綁定「資本額」與「專任人力」——前者確保機構有能力負擔責任與設備投資,後者確保檢修現場真的有足夠且穩定的專業人力。

數值對照表:資本額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專任人力合計10人以上,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2人;合格證書有效期限3年。將這三個數字與前一題的管理辦法並列記憶特別有效率:個人端是「2年講習、5年簿冊」,機構端是「3年證書」,年限一律不同,命題者最愛在此互相張冠李戴。

易混淆概念對照:一是「檢修專業機構」與「消防設備師、士個人執業」——委託對象的選擇取決於場所類型,非高層或地下建築物之場所得委託個人;二是「合格證書」與「執業證書」——前者發給機構、後者發給自然人,效期與換發程序各自獨立;三是「定期檢修」與「竣工查驗」——前者屬使用中場所的維持性檢查,後者屬設備完工時的一次性查驗,法源與辦理主體都不同。

相關考點連結:同一辦法還會考機構應報備事項的變更、檢修報告書之製作與簽章、以及主管機關對機構的查核與廢止合格證書事由;與《消防法》罰則章合併命題時,常問管理權人未依規定檢修申報的處分效果。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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