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4 單選 · 1.25 分

下列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1. A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之公司
  2. B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 10 人以上,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 2 人
  3. C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有效期限為 5 年
  4. D指接受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管理權人之委託,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業務之專業機構

正解 C — 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有效期限為 5 年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2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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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對檢修機構的定義、資格門檻與合格證書有效期限。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一項,合格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檢修機構得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二個月至一個月內向內政部申請延展,每次延展期限為三年;本選項寫五年,與該條所定年限不同,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正確。第 3 條第一款規定檢修機構應具備之資格之一為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公司,同條第二款為登記財產總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財團法人,二者擇一。

  2. (B)

    正確。第 4 條第一款規定,應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十人以上,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二人。

  3. (C)

    錯誤。第 15 條第一項所定合格證書有效期限是三年,不是五年,本題選它。

  4. (D)

    正確。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指接受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管理權人之委託,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業務之專業機構。

記憶點

檢修機構記「資本額一千萬、師士合計十人且師至少二人、合格證書三年一延展」。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法規定位與版本:本辦法處理的是誰能承接高層建築物、地下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業務,以及該機構的資格、監督與退場。本題考試日適用一○四年八月十八日修正版本。

資格門檻(第 3、4 條):機構資格擇一,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公司,或登記財產總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財團法人;人員與設備方面,須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十人以上且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二人,並須具有執行檢修業務之必要設備及器具,其種類及數量依附表一。

申請審查與責任保險(第 5 條):申請時應檢附申請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實收資本額證明或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已投保責任保險證明文件、資格證書與名冊及講習或訓練證明文件、檢修設備及器具清冊、業務執行規範、檢修作業手冊。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二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一千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二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二千四百萬元,且應於合格證書有效期限內持續有效,期間屆滿應予續保。

年度書表(第 10、11 條):年度開始前二個月至一個月內,造具次年度檢修業務計畫書、次年度人員訓練計畫書(含每半年至少舉辦一次訓練)及次年度消防設備師與消防設備士名冊報請備查;年度終結後五個月內,檢具上年度檢修業務執行報告書、薪資明細與扣繳憑證、人員訓練成果及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報請備查。

易混淆的三個期間:第 15 條第一項的「三年」是合格證書有效期限與每次延展期限;第 7 條第二項的「三十日」是合格證書記載事項變更後申請變更及換發的期限;第 12 條的「十五日」是聘用、資遣、解聘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後報請備查的期限。

延伸考點:第 8 條四款執行業務規定,即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之秘密、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親自執行職務並據實填寫檢修報告,與第 15 條第一項各款不得申請延展的情形互為表裡。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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