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幼兒園按用途分類係屬於何種場所?
- A甲類場所
- B乙類場所
- C丙類場所
- D丁類場所
正解 B — 乙類場所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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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各類場所按用途之分類,幼兒園的歸屬。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各類場所按用途分為甲、乙、丙、丁、戊、己類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其中第二款乙類場所第十二目逐字列有「幼兒園」,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甲類第六目所列為醫院、療養院、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老人服務機構、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限收容未滿二歲兒童者)、護理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特殊學校等,幼兒園未列在甲類各目。
- (B)
乙類場所第十二目即為「幼兒園」,與題幹相符,為正解。
- (C)
丙類場所僅三目:電信機器室,汽車修護廠、飛機修理廠、飛機庫,室內停車場及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室內停車空間。
- (D)
丁類場所依危險程度分為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三目,屬工作場所之分類。
記憶點
幼兒園在乙類第十二目;托嬰中心與早期療育機構才在甲類第六目,年齡相鄰但類別不同。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 12 條是整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的樞紐條文:後面各章「哪些場所應設哪種設備」的門檻,以及定期檢修的頻率(甲類每半年一次、甲類以外每年一次),都以這裡的分類為前提,所以幼兒園歸哪一類會連動一整串結論。
乙類場所共十二目,依序為車站與飛機場大廈、候船室;期貨經紀業、證券交易所、金融機構;學校教室、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訓練班、K 書中心;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寺廟、宗祠、教堂、納骨堂(塔);辦公室、靶場、診所等;集合住宅、寄宿舍;體育館、活動中心;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電影攝影場、電視播送場;倉庫、傢俱展示販售場;第十二目才是幼兒園。
甲類第六目則是照顧型機構的集合,包含醫院、療養院、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安養機構、老人服務機構(限供日間照顧、臨時照顧、短期保護及安置者)、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限收容未滿二歲兒童者)、護理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以及啟明、啟聰、啟智等特殊學校。幼兒園與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的服務對象年齡相鄰,卻分屬乙類與甲類,這正是命題者設計的陷阱。
要注意「乙類」不等於門檻一律較寬。第 14 條應設置滅火器之場所,第一款把「甲類場所、地下建築物、幼兒園」三者並列,第二款才是「總樓地板面積在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之乙、丙、丁類場所」。幼兒園既被單獨列名於第一款,就不受第二款那道面積門檻拘束。
其餘各類體例一併記:丙類三目為電信機器室,汽車修護廠、飛機修理廠、飛機庫,室內停車場及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室內停車空間;丁類為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戊類為複合用途建築物中有供甲類用途者、其餘複合用途建築物與地下建築物;己類為大眾運輸工具。另依第 13 條,各類場所於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時原則適用變更前之標準,但滅火器、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標示設備、避難器具及緊急照明設備,以及用途變更為甲類場所使用時該變更後用途之消防安全設備,均適用變更後之標準。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