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滅火劑使用於金屬火災時,沒有「與金屬產生化學反應而衍生危害物質」的可能?
- AIG-100
- BIG-01
- CIG-541
- DIG-55
正解 B — IG-01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4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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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惰性氣體滅火藥劑代號所代表的組成,以及各成分與燃燒中金屬是否會起化學反應。
正解理由
惰性氣體滅火藥劑以「IG-」加數字表示氮氣、氬氣、二氧化碳三者的組成:IG-01 為純氬氣,IG-100 為純氮氣,IG-55 為氮氣與氬氣約各半之混合,IG-541 則於氮氣、氬氣之外再含約百分之八的二氧化碳。金屬火災即 D 類火災,依《滅火器認可基準》壹、二、(一)之用語定義,指鈉、鉀、鎂、鋰與鋯等金屬物質引起之火災;這類活性金屬在燃燒溫度下可與氮結合成氮化物,也可將二氧化碳還原而析出碳。
氬氣屬鈍氣,價電子層已填滿,在該溫度範圍不與上述金屬形成化合物,只以稀釋氧濃度的物理方式發揮窒息作用,四者中唯一不含氮亦不含二氧化碳,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IG-100 為純氮氣,鎂、鋰等在高溫下可與氮結合生成氮化物,具有衍生危害物質之可能。
- (B)
IG-01 為純氬氣,鈍氣不參與氧化還原,放射後不留下與金屬結合的反應產物,為正解。
- (C)
IG-541 同時含氮氣與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可被活性金屬還原析出碳,氮氣部分另有生成氮化物之虞。
- (D)
IG-55 為氮氣與氬氣之混合,氬氣部分雖不反應,但其中氮氣仍可能與金屬生成氮化物。
記憶點
IG 系列中只有 IG-01 是純氬,不帶氮也不帶二氧化碳,碰上金屬火災才不生成反應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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惰性氣體滅火藥劑的滅火機制與鹵化烴不同:它靠降低防護區域內的氧濃度達成窒息,屬物理性滅火,而非以化學方式抑制燃燒連鎖反應。藥劑本身會不會與燃燒物起反應,因此取決於組成裡有沒有可參與反應的成分。氮氣在常溫是安定的雙原子分子,但在金屬燃燒的高溫下可與鎂、鋰等結合成氮化物;二氧化碳雖被視為不燃氣體,遇到活性金屬時會被奪去氧而析出碳。氬氣則是週期表第十八族的鈍氣,不與金屬形成化合物。
與本題相銜接的是 D 類火災的滅火藥劑適用性。《滅火器認可基準》壹、三、適用性的表 1 中,D 類火災一列,水、泡沫、二氧化碳、強化液、ABC 類乾粉、BC 類乾粉均標「×」,僅 D 類乾粉標「○」;同表備註三之(3)並載明「適用D類火災者:指金屬火災乾粉,不適用本認可基準」。同基準壹、二、(一)對四類火災的定義依序為:A 類火災又稱普通火災,指木材、紙張、纖維、棉毛、塑膠、橡膠等可燃性固體引起之火災;B 類火災又稱油類火災,指石油類、有機溶劑、油漆類、油脂類等可燃性液體及可燃性固體引起之火災;C 類火災又稱電氣火災,指電氣配線、馬達、引擎、變壓器、配電盤等通電中之電氣機械器具及電氣設備引起之火災;D 類火災又稱金屬火災,指鈉、鉀、鎂、鋰與鋯等金屬物質引起之火災。
法規面的延伸考點在第四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98 條滅火設備選擇表的備註五載明「惰性氣體滅火設備限 IG-100、IG-55、IG-541滅火設備;鹵化烴滅火設備限 HFC-23、HFC-227ea 滅火設備」;備註六則載明「製造、儲存或處理汽油、煤油、輕油或重油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選設 IG-100、IG-55、IG-541、HFC-23或 HFC-227ea 滅火設備時,防護區域體積應未滿一千立方公尺」。同編第 222 條亦以「惰性氣體滅火設備準用第八十二條第二項之 IG-100、IG-55、IG-541藥劑」的寫法接回第三編。至於標示規格,第 97 條規定「二氧化碳及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使用之各種標示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第 97-10 條對鹵化烴滅火設備亦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