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藥劑設計濃度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二倍安全係數以上
- B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百分之五十二為限
- C防護對象為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倍安全係數以上
- D防護對象為含通電中之電氣設備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二五倍安全係數以上
正解 D — 防護對象為含通電中之電氣設備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二五倍安全係數以上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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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藥劑設計濃度的安全係數與上限,規定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設計濃度為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二倍安全係數以上,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百分之五十二為限;防護對象為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倍安全係數以上;防護對象為含通電中之電氣設備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五倍安全係數以上。題目問敘述錯誤者,通電中之電氣設備所適用者為一點三五倍而非一點二五倍,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與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第一目逐字相符,設計濃度為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二倍安全係數以上,敘述正確。
- (B)
與同項第一款第二目相符,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百分之五十二為限,敘述正確。
- (C)
與同項第二款相符,防護對象為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時,設計濃度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倍安全係數以上,敘述正確。
- (D)
同項第三款所定為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五倍安全係數以上,本選項寫一點二五倍,係數與條文不符,即本題應選的錯誤敘述。
記憶點
惰性氣體安全係數三檔:一般一點二、含易燃液體一點三、含通電電氣設備一點三五,常時有人上限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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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條之一先在第一項揭示前提: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藥劑理論滅火濃度應經測試決定,在固定之防護空間達到設計濃度,並維持一定時間。理論滅火濃度是測出來的,法規只管在它之上乘多少安全係數,這一句是理解整條的鑰匙。第二項第三款另有但書:持續通電大於四百八十伏特之電氣設備之場所,其設計濃度依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值核算,也就是超過該電壓時不再套用一點三五倍。
鹵化烴滅火設備依第九十七條之二準用本條,但明文排除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改以表列方式規定常時有人之場所的最高設計濃度為 HFC-23 百分之三十、HFC-227ea 百分之十點五、FK-5-1-12 百分之十。準用與排除並存,是這兩條互相配對的考點。
設計濃度接下來會進入第八十三條之二的藥劑量公式:所需藥劑量以防護空間淨體積、防護空間最低溫度下之比容積與設計濃度百分比計算,比容積公式依藥劑分列,IG-100 為 s 等於零點七九九七加零點零零二九三乘以攝氏溫度、IG-01 為零點五六八五加零點零零二零八乘以攝氏溫度、IG-55 為零點六五九八加零點零零二四二乘以攝氏溫度、IG-541 為零點六五七九九加零點零零二三九乘以攝氏溫度;同條第二款並規定同一建築物內有二個以上防護區域時,所需滅火藥劑量取其最大量者。
其餘配套規定可整批帶過:第八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放射方式以全區放射方式為限,防護區域之開口部應設置自動關閉裝置,並於滅火藥劑放射前自動關閉開口;第八十四條規定惰性氣體噴頭放射壓力為每平方公分十九公斤以上,且除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應於一分鐘內放射百分之九十以上外,應於二分鐘內放射百分之九十以上;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規定充填壓力在溫度攝氏十五度時應在每平方公分三百公斤以下;第九十六條之一規定竣工時應做防護區域完整性測試,十分鐘內之氣體洩漏量使滅火藥劑維持在設計濃度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者為合格。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