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4 單選 · 1.25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甲類場所?

  1. A集會堂
  2. B資訊休閒場所
  3. C產後護理機構
  4. D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

正解 D — 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3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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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各類場所之分類,題目問何者「非屬」甲類場所。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甲類場所係供公眾使用且用火用電頻繁、人員密集或避難弱者聚集之場所;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因僅於日間提供服務、使用者夜間不留宿,避難風險較住宿型為低,於第 12 條被列為乙類場所而非甲類。四個選項中唯一不屬甲類者為 D,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集會堂屬甲類場所。其特徵是人員一次性大量聚集、座席密集,避難時易發生瓶頸,依第 12 條列於甲類。

  2. (B)

    資訊休閒場所屬甲類場所。隔間多、視聽設備用電密集、內部照度低,顧客對逃生路線不熟悉,避難條件不利,依第 12 條列於甲類。

  3. (C)

    產後護理機構屬甲類場所。收容產婦與新生兒,屬典型的避難弱者且需他人協助避難,依第 12 條與其他醫療照護場所同列甲類。

  4. (D)

    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非屬甲類。因不提供夜間住宿,依第 12 條歸為乙類場所,是本題答案。

記憶點

看有沒有「夜間住宿」:住宿型照護、產後護理入甲類,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退到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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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標準第 12 條的場所分類,是整部法規的總開關:一旦分類確定,後續各章的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標示設備等應設門檻就跟著改變,因此這一條的分類錯誤會連鎖導致整份設計判斷全錯,也是考選部年年出題的原因。

分類邏輯可以歸納為兩個變數:人員的避難能力與場所的火災風險。甲類場所是兩者都不利的組合——人員密集或屬避難弱者,且多有用火用電頻繁、可燃裝修多、夜間有人留宿等情形,例如飲食店、酒家、視聽歌唱場所、旅館、醫院、長期照顧住宿式服務機構、產後護理機構等。乙類則是風險略降一階的場所,如學校、圖書館、辦公室,以及本題的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丙類、丁類、戊類分別對應工廠倉庫、停車空間與其他複合用途,危險性依序遞減或另有專屬規範。

近年修法的重點在長照與身心障礙服務體系的細分。隨著《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設置標準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依住宿式、日間照顧、家庭托顧等型態拆開歸類,核心判準始終是「有無夜間住宿」與「使用者能否自行避難」。夜間人力薄弱、使用者臥床或行動不便者從嚴列甲類,並連帶要求較低門檻即應設自動撒水設備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日間型服務因有工作人員在場且使用者清醒,得以列入乙類。

答題技巧:遇到照護、安養、復健類機構名稱,先在腦中問三個問題——有沒有過夜?使用者能不能自己走出去?人力密度如何?三題中有兩題答「不利」,幾乎就是甲類。這個判準比死背條文列舉的目次更耐用,因為條文的目次編號會隨修法變動,但分類的立法思維穩定不變。undefined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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