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之規定,有一儲槽其水平剖面最大半徑為 5 公尺,內裝有公共危險物品,該公共危險物品之閃火點為攝氏八十度,則假想火面高度為多少公尺?
- A5
- B10
- C15
- D20
正解 B — 10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3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第二點所定「假想火面高度」之算法——以儲槽水平剖面最大直徑,乘上依公共危險物品閃火點區分之表列數值。
正解理由
依《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第二點,假想火面高度為將儲槽水平剖面最大直徑乘以該點表所列之數值;該表分兩列,公共危險物品之閃火點「未達攝氏七十度」者數值為一點五,「達攝氏七十度以上」者數值為一點零。本題儲槽內裝物之閃火點為攝氏八十度,屬達攝氏七十度以上,數值取一點零;題目給的是水平剖面最大半徑五公尺,須先加倍換算為最大直徑十公尺,相乘後假想火面高度為十公尺,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5:直接把半徑當成結果,既未換算成直徑,也未乘上表列數值,與第二點算法不符。
- (B)
10:直徑十公尺乘以閃火點達攝氏七十度以上所對應之數值一點零,得十公尺,與第二點相符,為正解。
- (C)
15:係取表中另一列的數值一點五乘以直徑十公尺,而該列適用於閃火點未達攝氏七十度者,本題不適用。
- (D)
20:等於把直徑再乘以二,第二點之表僅列一點五與一點零兩個數值。
演算步驟
- 公式:假想火面高度=水平剖面最大直徑 × 表列數值。
- 最大直徑=2 × 5 公尺=10 公尺;
- 閃火點 80℃ 達 70℃ 以上,表列數值=1.0;
- 假想火面高度=10 公尺 × 1.0=10 公尺。
記憶點
先把半徑加倍成直徑,再看閃火點:達七十度以上乘一點零,未達七十度乘一點五。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是室外儲槽場所的專用技術基準,體例是「點」不是「條」。它與母法的銜接寫在第三點:防火牆及防火水幕的設置位置,是自儲槽側板外壁起,以《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附表四所規定距離之邊緣線,與廠區境界線交點之間。而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本文正是「儲存液體儲槽側板外壁與儲存場所廠區之境界線距離,應依附表四規定」,並列有三種免依附表四之情形:以不燃材料建造具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不易延燒者、設置防火水幕者。
算出假想火面高度之後,接著算防護高度。第四點規定,防護高度為儲槽側板外壁假想火面與距離邊緣線所成連線,和地面廠區境界線所延伸垂線交點之垂直高度;距離邊緣線位於海洋、湖泊、河川等時,改以岸邊所成連線計算;未滿二公尺者,以二公尺計算。第六點另定,沿防火水幕設有能以仰角八十五度以上放水之固定式放水槍並符合各目規定者,防護高度超過二十五公尺者以二十五公尺計算,其中放水槍出水量在每分鐘一千五百公升以上、左右角度範圍在四十五度以上。
本基準的常考數值可依「點」記憶:第七點配管應為專用,並符合國家標準六四四五、四六二六或同等以上強度,竣工加壓試驗為全閉揚程一點五倍以上之水壓、持續兩小時無漏水;第八點加壓送水裝置採消防幫浦,啟動後六分鐘內應能形成水幕,全揚程 H=h1+h2+h3;第九點緊急電源供電容量時間,儲槽容量未達一萬公秉者一百八十分鐘、達一萬公秉以上者三百六十分鐘;第十點水源容量,未達一萬公秉者為連續放水一百二十分鐘之水量、達一萬公秉以上者為二百四十分鐘。第十一點並定明,緊急電源、加壓送水裝置及配管摩擦損失本基準未規定者,準用《緊急電源容量計算基準》及《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
易混淆之處在於閃火點的門檻:本基準第二點以攝氏七十度分界;《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八條所稱「高閃火點物品」指閃火點在攝氏一百度以上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同辦法附表一第四類則以攝氏九十三度區分易燃液體與可燃液體。三個數字各有出處,作答時先看題目問的是哪一部。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