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4 單選 · 1.25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滅火器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若滅火器未滿 18 公斤者應在多少公尺以下?

  1. A0.5
  2. B1
  3. C1.5
  4. D2

正解 C — 1.5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1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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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滅火器外觀檢查中,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距離依重量分級的判定值。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滅火器之外觀檢查「設置狀況」,其中設置場所的判定方法載明:應無造成通行或避難上之障礙、應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且滅火器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十八公斤以上者不得超過一公尺,未滿十八公斤者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題幹給定的是未滿十八公斤者,適用後段之一點五公尺,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零點五公尺不是該判定方法所列之值,該項判定就本距離只列一公尺與一點五公尺兩個級距。

  2. (B)

    一公尺是十八公斤以上者的判定值,與題幹「未滿十八公斤」的條件不符。

  3. (C)

    一點五公尺與「未滿十八公斤者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逐字相符。

  4. (D)

    二公尺同樣不在該判定方法所列的兩個級距內;該項判定的上限值為一點五公尺。

演算步驟

  1. 設滅火器重量為 W(kg)、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距離為 h(m)。
  2. 判定式依重量分級:W ≥ 18 kg 時 h ≤ 1.0 m;
  3. W < 18 kg 時 h ≤ 1.5 m。
  4. 題幹 W < 18 kg,代入後段判定式得 h ≤ 1.5 m,故所求上限為 1.5 公尺。

記憶點

十八公斤以上者一公尺以下,未滿十八公斤者一點五公尺以下。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滅火器的外觀檢查「設置狀況」是整章裡最會出數字題的一節,它底下分成設置數量、設置場所、設置間距、適用性四個子項,四項的判定方法各自帶著不同的數值,建議整組一起背。

設置數量的判定方法是應依規定核算其最低滅火效能值,檢查方法為目視確認。設置場所的判定方法有五點:應無造成通行或避難上之障礙;應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十八公斤以上者不得超過一公尺、未滿十八公斤者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應設置於滅火器上標示使用溫度範圍內之處所,如設置於使用溫度範圍外之處所時應採取適當之保溫措施;容易對本體容器或其構件造成腐蝕之設置場所(如化工廠、電鍍廠、溫泉區)、濕氣較重之處所(如廚房等)或易遭海風、雨水侵襲之設置場所,應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

設置間距那一項則是另一組三個數字,也是本節最常被混淆的部分:設有滅火器之樓層或場所,自樓面居室任一點或防護對象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二十公尺,但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與第一種、第二種、第三種或第四種滅火設備併設者不在此限;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達顯著滅火困難、一般滅火困難者所設置之第四種滅火設備(大型滅火器),距防護對象任一點之步行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下,但與第一種、第二種或第三種滅火設備併設者不在此限;設有滅火器之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應在十五公尺以下,並不得妨礙出入作業。二十、三十、十五這三個數字分別綁定一般場所、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的大型滅火器、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切勿互換。第四項適用性的判定方法則相對簡單,設置之滅火器應符合現場需求。

最後提醒層次問題:本節屬於外觀檢查,滅火器這一章另有一般注意事項與性能檢查兩個層次,例如一般注意事項就載明乾粉藥劑極易因受潮而影響滅火之動作及效能,性能檢查則另分滅火藥劑、壓力調整器等子項。題幹寫的是外觀檢查、性能檢查還是綜合檢查,決定了要到哪一節去找判定值;同一具滅火器在不同層次各有各的判定句,選項常刻意跨層次互換。答題時只要記住本節的兩個距離級距與步行距離二十公尺,再確認題幹問的是哪一個層次,這一族的數字題就能一次收齊。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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