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消防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6 單選 · 1.25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進行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音響警報檢查判定的標準,是一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物之警報系統應正確,且距警報裝置 1 公尺處之音量應在多少分貝以上?

  1. A70
  2. B90
  3. C110
  4. D130

正解 B — 90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1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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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音響警報裝置之綜合檢查判定基準,即距警報裝置一定距離處所應達到之最低音量,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綜合檢查判定要領。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之音響警報判定方法,一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物之警報系統動作應正確,且距警報裝置 1 公尺處之音量應在 90 分貝以上,目的在確保藥劑放射前人員必能聽見並完成避難,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70 分貝約為吵雜談話或街道背景音量,在機械噪音環境中不足以確保被聽見。

  2. (B)

    90 分貝正是作業基準所定距警報裝置 1 公尺處之最低音量。

  3. (C)

    110 分貝已接近人耳不舒適閾值,基準並未要求達此音量。

  4. (D)

    130 分貝達痛覺閾值量級,會造成聽力損傷,不可能作為判定標準。

演算步驟

  1. 音壓級定義 L = 20 log₁₀(p/p₀),基準音壓 p₀ = 20 μPa。
  2. 代入 L = 90 dB:log₁₀(p/20 μPa) = 90/20 = 4.5 → p/20 μPa = 10^4.5 ≈ 31623。
  3. p ≈ 20 μPa × 31623 ≈ 6.32 × 10⁵ μPa ≈ 0.632 Pa。
  4. 結果:門檻 90 分貝,對應音壓約 0.63 Pa。

記憶點

二氧化碳警報記「一公尺、九十分貝」——一步之遙要吵到九十。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音響警報之所以被單獨訂出量化門檻,是因為它與其他滅火設備的警報功能定位完全不同。水系統的警報是通知救援,二氧化碳系統的警報卻是「保命前置程序」:藥劑放射後防護區劃內氧濃度會迅速降至人體無法維持意識的水準,同時二氧化碳本身對呼吸中樞有毒性作用,人員若未在放射前撤出,數分鐘內即可能失去意識。歷年國內外都發生過人員受困於二氧化碳防護區劃內的死亡事故,因此法規把「音響警報後始得放射」與延遲放射裝置、手動啟動裝置的操作程序綁在一起,並以 1 公尺 90 分貝這個可量測、可驗證的數字作為檢修判定依據。

90 分貝的選定與環境噪音有關。二氧化碳系統多用於電信機房、發電機室、鍋爐房、變電室與停車空間,這些場所背景噪音常在 70 至 80 分貝之間;依聽覺遮蔽原理,警報音須高出背景噪音約 10 至 15 分貝才能被可靠辨識,因此 90 分貝是「背景加安全餘裕」的結果,而非任意取整。量測時要注意分貝是對數尺度:音壓每增為 10 倍,音壓級增加 20 dB;兩個等音量音源同時發聲僅增加約 3 dB,這是計算題常見的延伸考法。

綜合檢查的其他判定項目可一併記憶:延遲裝置之延遲時間應在 20 秒以上、放射表示燈應正常亮起、開口部自動關閉裝置應確實動作、以及全區放射方式之藥劑量與放射時間應符合設計值。相關易混淆數值是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標示溫度與音壓要求,兩套系統的分貝標準不同,勿互相套用。※ 作業基準之檢查項目與判定要領歷年曾修正,適用請以最新公布版本為準。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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