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時有人之場所,使用藥劑之最高設計濃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IG-541 為 52%
- BHFC-23 為 10.5%
- CHFC-227ea 為 30%
- DIG-55 為 70%
正解 A — IG-541 為 52%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常時有人之場所使用惰性氣體與鹵化烴滅火藥劑時的最高設計濃度,分別規定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八十三條之一與第九十七條之二。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惰性氣體滅火設備在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百分之五十二為限;該款規範的藥劑即第八十二條第二項所定之 IG-100、IG-01、IG-55 及 IG-541,IG-541 自屬其中,故 IG-541 為百分之五十二之敘述與條文相符,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IG-541 為惰性氣體滅火藥劑,適用第八十三條之一常時有人之場所百分之五十二之最高設計濃度,敘述正確。
- (B)
依第九十七條之二所附之表,HFC-23 在常時有人之場所之設計濃度為百分之三十,本選項的百分之十點五是 HFC-227ea 的值。
- (C)
同表 HFC-227ea 之設計濃度為百分之十點五,本選項寫的百分之三十是 HFC-23 的值,兩種藥劑的數值恰好對調。
- (D)
IG-55 同屬惰性氣體滅火藥劑,其上限與 IG-541 同為百分之五十二,本選項的百分之七十已超出條文所定之限度。
記憶點
常時有人之場所,惰性氣體一律五十二,鹵化烴依藥劑分三十、十點五、十。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常時有人之場所的濃度上限,本質上是把滅火需求與人員安全兩個方向的限制寫進同一款: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第一目先要求設計濃度為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二倍安全係數以上,構成下限;同款第二目再以百分之五十二為常時有人場所的最高設計濃度,構成上限,兩個數字一上一下夾出可用的設計區間。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另就防護對象調高係數:防護對象為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倍安全係數以上;防護對象為含通電中之電氣設備之場所時,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五倍安全係數以上,其中持續通電大於四百八十伏特之電氣設備之場所,其設計濃度依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值核算。
鹵化烴滅火設備依第九十七條之二,藥劑理論滅火濃度及設計濃度準用第八十三條之一除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以外之規定,也就是安全係數各款照用,唯獨常時有人之場所的上限另立一張表,區分 HFC-23 為百分之三十、HFC-227ea 為百分之十點五、FK-5-1-12 為百分之十。準用時特意排除一個目,正是命題者最愛設計陷阱的位置。
設計濃度算出來之後要接到藥劑量:第八十三條之二與第九十七條之三都以防護空間淨體積除以比容積、再乘上濃度項計算所需藥劑量,比容積隨藥劑種類與防護空間最低溫度而異,例如 IG-541 的比容積公式為 s 等於零點六五七九九加零點零零二三九乘以攝氏溫度。此外第九十六條之一與第九十七條之九規定,惰性氣體與鹵化烴滅火設備之防護區域竣工時應做防護區域完整性測試,十分鐘內之氣體洩漏量須使滅火藥劑維持在設計濃度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者為合格。這個百分之八十五與濃度上限百分之五十二,常被放進同一題的四個選項互相干擾。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