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空間採用全區放射方式之第一種乾粉滅火設備(主成份為碳酸氫鈉)進行防護,則每立方公尺防護區域所需滅火藥劑量為多少 kg/m3?
- A0.24
- B0.36
- C0.60
- D0.82
正解 C — 0.60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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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乾粉滅火設備全區放射方式,各種藥劑每立方公尺防護區域所需滅火藥劑量。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99 條第一款所附之表,全區放射方式所需滅火藥劑量按乾粉藥劑種類核算,第一種乾粉主成份為碳酸氫鈉,其每立方公尺防護區域所需滅火藥劑量為零點六公斤,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零點二四:該值在第 99 條第一款表中對應第四種乾粉,其主成份為碳酸氫鉀及尿素化合物,滅火效率較高故單位藥劑量較小,與題幹所問之第一種乾粉不符。
- (B)
零點三六:該值在同一表中對應第二種乾粉主成份碳酸氫鉀與第三種乾粉主成份磷酸二氫銨,兩者共用同一數值,並非第一種乾粉之值。
- (C)
零點六:與第 99 條第一款表中第一種乾粉主成份碳酸氫鈉之每立方公尺防護區域所需滅火藥劑量相符,為正確答案。
- (D)
零點八二:第 99 條第一款表所列之四個藥劑量分別為零點六、零點三六、零點三六與零點二四,此選項之數值未出現於該表。
記憶點
全區乾粉單位藥劑量記第一種零點六、第二與第三種零點三六、第四種零點二四。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 99 條把乾粉滅火藥劑量分成全區放射、局部放射、移動放射三種方式,各有一張表,數值彼此不可互換。全區放射方式的表有兩列:每立方公尺防護區域所需滅火藥劑量,第一種乾粉為零點六、第二種與第三種為零點三六、第四種為零點二四;每平方公尺開口部所需追加滅火藥劑量,第一種為四點五、第二種與第三種為二點七、第四種為一點八。兩列的比值一致,因此考題常只給一列要求推另一列,但答題時仍應回到表本身查值。
藥劑種類的主成份是辨識入口。第一種乾粉主成份為碳酸氫鈉,第二種為碳酸氫鉀,第三種為磷酸二氫銨,第四種為碳酸氫鉀及尿素化合物。題幹若如本題直接寫出主成份碳酸氫鈉,就等於已把種類指定為第一種,剩下的只是查表。
局部放射方式走第 99 條第二款,分兩種情形。可燃性固體或易燃性液體存放於上方開放式容器,火災發生時燃燒限於一面且可燃物無向外飛散之虞者,依防護對象每平方公尺表面積所需滅火藥劑量核算,第一種乾粉為八點八、第二種或第三種為五點二、第四種為三點六,追加倍數均為一點一,備考並定防護對象物之邊長在零點六公尺以下時以零點六公尺計。其餘設置場所則以假想防護空間單位體積滅火藥劑量公式核算,供電信機器室使用者所核算出之滅火藥劑量須乘以零點七,式中 X 與 Y 值依藥劑種類分別為第一種乾粉五點二與三點九、第二種或第三種三點二與二點四、第四種二點零與一點五。
移動放射方式則見同條第三款,每一具噴射瞄子所需滅火藥劑量,第一種乾粉五十公斤、第二種或第三種三十公斤、第四種二十公斤。第四款另定全區及局部放射方式在同一建築物內有二個以上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時,所需滅火藥劑量取其最大量者。放射時間則在第 100 條,依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所核算之滅火藥劑量須於三十秒內全部放射完畢,乾粉噴頭之放射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一公斤以上。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