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消防排煙機採用 3 相 220 V 電動機及周邊連動設備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電動機之電源線採一般 600 V 級 PVC 絕緣導線,穿設於金屬管內並埋設於防火構造物保護層厚度為 20 毫米以上之混凝土內,施予耐燃保護
- B排煙口手動開關傳輸至火警總機的配線,採一般 600 V 級 PVC 絕緣導線,穿設於金屬管內,施予耐熱保護
- C電源配線與大地間之絕緣電阻值使用 500 伏特以下之絕緣電阻計測定應在 0.2 M 歐姆以上
- D消防排煙系統之偵煙探測器應能承受起火區之熱煙,保持信號持續傳輸至火警受信總機,使排煙口能持續保持開啟,探測器至火警受信總機配線須採用耐熱保護
正解 D — 消防排煙系統之偵煙探測器應能承受起火區之熱煙,保持信號持續傳輸至火警受信總機,使排煙口能持續保持開啟,探測器至火警受信總機配線須採用耐熱保護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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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排煙口自動開關裝置之構造規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一百八十八條),與緊急供電系統配線之耐燃、耐熱保護(同標準第二百三十五條)。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一百八十八條第六款,排煙口設手動開關裝置及探測器連動自動開關裝置;以該等裝置或遠隔操作開關裝置開啟,平時保持關閉狀態,開口葉片之構造應不受開啟時所生氣流之影響而關閉。排煙口開啟後由開關裝置與葉片構造維持其開啟狀態,並非以探測器承受熱煙後持續傳輸信號作為保持開啟之條件,本選項所述之機制與該款規定不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三款第一目所定耐燃保護,即電線裝於金屬導線管槽內並埋設於防火構造物之混凝土內,混凝土保護厚度為二十毫米以上,敘述相符。
- (B)
同條第四款就標示燈回路及控制回路之配線定有耐熱保護,其方式之一為電線於金屬導線管槽內裝置;排煙口手動開關傳輸至受信總機屬控制回路,敘述相符。
- (C)
同條本文明定緊急供電系統之配線除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外並依各款辦理,以五百伏特以下之絕緣電阻計測定電源配線與大地間之絕緣電阻在零點二MΩ以上,敘述相符。
- (D)
排煙口之持續開啟係由開關裝置與開口葉片構造確保,與探測器是否持續傳送信號無涉,該保護方式之敘述亦非由此推得。
記憶點
排煙口一經開啟即由葉片構造維持,不靠探測器持續送信號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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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一百八十八條第六款是排煙口控制的核心:手動開關裝置、探測器連動自動開關裝置、遠隔操作開關裝置三者並列,平時保持關閉狀態,而開口葉片之構造應不受開啟時所生氣流之影響而關閉。條文用的是構造要求,也就是把「維持開啟」交給機構本身,而不是交給訊號。同款並定手動開關裝置用手操作部分應設於距離樓地板面八十公分以上一百五十公分以下之牆面,裝置於天花板時應設操作垂鍊或垂桿在距離樓地板一百八十公分之位置,並標示簡易之操作方式。第八款規定排煙機應隨任一排煙口之開啟而動作,排煙量在每分鐘一百二十立方公尺以上;第九款要求連接緊急電源,其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第十一款則規定排煙口開啟時應連動停止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運轉。
配線部分,第二百三十五條把緊急供電系統的配線分成三類處理:第一款要求電氣配線應設專用回路,不得與一般電路相接,且開關有消防安全設備別之明顯標示;第二款要求緊急用電源回路及操作回路使用六百伏特耐熱絕緣電線或同等耐熱效果以上之電線;第三款就電源回路之配線定耐燃保護,方式為金屬導線管槽內並埋設於防火構造物混凝土內(保護厚度二十毫米以上),或使用MI電纜或耐燃電纜按電纜裝設法直接敷設,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耐燃保護裝置;第四款就標示燈回路及控制回路之配線定耐熱保護,方式為金屬導線管槽內裝置,或使用MI電纜、耐燃電纜或耐熱電線電纜直接敷設,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耐熱保護裝置。要把「電源回路走耐燃、標示燈與控制回路走耐熱」這條軸線記牢,題目多半就是在這兩個詞上對調。
第二百三十六條再依設備種類逐項訂出耐燃或耐熱保護範圍,並附有數則附註,其中一則明定:開啟後需外加緊急電源保持開啟狀態者,其緊急電源回路應採耐燃保護;另一則就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規定,其與消防安全設備間之配線應採耐熱保護,與緊急電源間之配線應採耐燃保護,但受信總機、擴音機、操作裝置等設於防災中心時,在防災中心其間之配線得採一般配線。附註與表格本體同等有效,命題常直接取材於附註。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