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有關緊急廣播系統揚聲器,距其 1 公尺處所測得之音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廣播區域面積 150 平方公尺時,應設 L 級揚聲器,為避免空間回音過大,測得之音壓 90 分貝即合格
- B廣播區域面積 100 平方公尺時,得設 M 級揚聲器,測得之音壓 90 分貝即合格
- C廣播區域面積 80 平方公尺時,應設 M 級揚聲器,為避免空間回音過大,測得之音壓不得大於 92 分貝
- D廣播區域面積 50 平方公尺時,應設 S 級揚聲器,為避免空間回音過大,測得之音壓不得大於 88 分貝
正解 B — 廣播區域面積 100 平方公尺時,得設 M 級揚聲器,測得之音壓 90 分貝即合格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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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3 條第一款音壓表與第二款依廣播區域面積選用揚聲器級別兩項規定的併用。
正解理由
依《設置標準》第 133 條第二款第二目,廣播區域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一百平方公尺以下時,設 L 級或 M 級揚聲器;同條第一款音壓表所定 M 級為距揚聲器一公尺處所測得之音壓在 87 分貝以上 92 分貝未滿。面積一百平方公尺屬第二目範圍,得設 M 級,而 90 分貝落在 87 分貝以上、92 分貝未滿之區間內,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一百五十平方公尺已超過一百平方公尺,依第二款第一目應設 L 級;L 級之音壓為 92 分貝以上,90 分貝未達該下限。
- (B)
一百平方公尺落在第二款第二目,L 級或 M 級皆可,選 M 級時以 87 分貝以上 92 分貝未滿為準,90 分貝在此區間內。
- (C)
八十平方公尺同屬第二款第二目,得設 L 級或 M 級,並非只能設 M 級;且 M 級是 87 分貝以上 92 分貝未滿,而非以不得大於 92 分貝表述。
- (D)
五十平方公尺屬第二款第三目,得設 L 級、M 級或 S 級,並非應設 S 級;S 級之音壓為 84 分貝以上 87 分貝未滿,與本選項所稱之不得大於 88 分貝不同。
記憶點
面積超過一百設 L 級、五十至一百得 L 或 M、五十以下三級皆可;92、87、84 三個下限依序對應 L、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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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3 條把緊急廣播設備的揚聲器規定寫成音壓表加面積分級兩層,兩層必須合起來用才答得出本題。第一款以距揚聲器一公尺處測得之音壓為準,L 級為 92 分貝以上,M 級為 87 分貝以上 92 分貝未滿,S 級為 84 分貝以上 87 分貝未滿;三個級別各有下限,M 級與 S 級另有以上一級下限構成的上界,因此判斷測值是否合格,必須同時檢查有沒有低於本級下限、有沒有跨進上一級的區間。第二款則規定廣播區域超過一百平方公尺時設 L 級,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一百平方公尺以下時設 L 級或 M 級,五十平方公尺以下時三級皆可。
同款其餘兩目管的是配置:從各廣播區域內任一點至揚聲器之水平距離應在十公尺以下,但居室樓地板面積在六平方公尺,或由居室通往地面之主要走廊及通道樓地板面積在六平方公尺以下,其他非居室部分樓地板面積在三十平方公尺以下,且該區域與相鄰接區域揚聲器之水平距離相距八公尺以下時得免設;設於樓梯或斜坡通道時,至少垂直距離每十五公尺設一個 L 級。第三款另開一條替代路徑:樓梯或斜坡通道以外之場所,若廣播區域內距樓地板面一公尺處依條列公式求得之音壓在七十五分貝以上,或殘響時間在三秒以上而距樓地板面一公尺處至揚聲器之距離在條列公式求得值以下者,不受前款第四目十公尺之限制。該公式中 P 為音壓、p 為揚聲器音響功率、Q 為指向係數、r 為受音點至揚聲器之距離、α 為平均吸音率、S 為牆壁樓地板及天花板面積之合計。
其他條文可一併對照:第 134 條規定每一廣播分區不得超過一樓層,室內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應垂直距離每四十五公尺單獨設定一廣播分區,其地下層部分另設定一廣播分區;第 135 條規定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連動時火警音響之鳴動準用第 113 條,音響警報應以語音方式播放;第 136 條規定啟動裝置各樓層任一點至其步行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下、設在距樓地板高度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範圍內。至於揚聲器本身的音響功率如何量測,屬《緊急廣播設備用揚聲器認可基準》音響功率試驗的範圍,以額定功率之第二信號音為音源、於無響室或半無響室內每點測試至少三十秒,與設置階段的音壓規定分屬不同層次。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