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5 單選 · 1.25 分

有關避難器具開口部周圍狀況外觀檢查之判定方法,下列何者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不同?

  1. A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應在 150 公分以下
  2. B避難橋開口部之大小為高 200 公分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
  3. C開口部太高可能形成避難上之障礙時,應設有固定式或半固定式之踏台
  4. D救助袋開口部之大小為高 60 公分以上,寬 60 公分以上

正解 B — 避難橋開口部之大小為高 200 公分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避難器具「開口部」之外觀檢查判定,須比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中開口部大小之表列,以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62 條之開口面積表。

正解理由

依前開檢修基準避難器具外觀檢查,開口部之判定方法明定「開口部應能符合表列所示之大小」,該表列避難橋為「高 180 公分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設置標準》第 162 條之開口面積表亦明定避難橋「高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本選項所寫之「高 200 公分以上」與二者所定高度不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判定方法逐字列有「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應在 150 公分以下」,敘述與基準一致,非應選者。

  2. (B)

    避難橋開口部高度應為 180 公分以上,敘述誤植為 200 公分,是唯一與基準不同者。

  3. (C)

    判定方法逐字列有「開口部太高可能形成避難上之障礙時,應設有固定式或半固定式之踏台」,敘述一致。

  4. (D)

    表列救助袋為「高 60 公分以上、寬 60 公分以上」,《設置標準》第 162 條同定高六十公分以上、寬六十公分以上,敘述一致。

記憶點

避難橋記「180 加最大寬度」、救助袋記「60 見方」,把 180 拉高成 200 就是命題陷阱。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設置與檢修是同一組數值的兩面。《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62 條以表列規定避難器具於開口部應保有之必要開口面積: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及滑杆為「高八十公分以上,寬五十公分以上或高一百公分以上,寬四十五公分以上」;救助袋「高六十公分以上,寬六十公分以上」;滑臺「高八十公分以上,寬為滑臺最大寬度以上」;避難橋「高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設置階段依此設計,檢修階段則由《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避難器具外觀檢查逐項確認,兩份文件數值互相對應,本題因此可以雙重驗證。

該基準之「周圍狀況」分為設置地點、操作面積、開口部、下降空間、下降空地五個子項。設置地點的判定重點在「能否容易接近」:不得因設置後改裝為個人房間或倉庫、設置之居室出入口不得加鎖、不得放置妨礙接近之物品或使器具所在不易辨別。操作面積表列救助袋為寬 1.5 公尺、長 1.5 公尺(含器具所佔面積),但無操作障礙且操作面積在 2.25 平方公尺以上者不在此限;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滑杆為 0.5 平方公尺以上(不含器具所佔面積),且邊長應為 60 公分以上。

下降空間表列緩降機為以器具中心半徑 0.5 公尺之圓柱形範圍內;直降式救助袋與牆壁間距 30 公分以上,並以救助袋中心半徑 1 公尺之圓柱形範圍內;有電線時應距離下降空間 1.2 公尺以上。下降空地則以斜降式救助袋為例,係最下端起 2.5 公尺及中心線左右 1 公尺以上所圍範圍,並應有寬一公尺以上之避難上有效通路通往廣場、道路。

易混淆對照:開口部大小談的是「人出不出得去」,操作面積談的是「器具展開與操作所需之地板面積」,下降空間是空中的立體淨空,下降空地是落地後的地面範圍,四者分屬不同表列,考題最愛互換數字。另一組常考的辨識點是「寬度隨器具而定」的兩種——滑臺與避難橋,其寬度都寫成「最大寬度以上」,只有高度是固定值(80 與 180)。相關考點還會問開口部大小未符表列時如何處理,判定上應參照原核准圖說確認是否與設置時狀態相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35 題

→ 看完整「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歷屆題庫 · → 109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