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自動撒水設備之自動及手動啟動裝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感知撒水頭與探測器均動作後,才能啟動一齊開放閥及加壓送水裝置
- B感知撒水頭使用標示溫度在 75 度以下者,每 20 平方公尺設置 1 個
- C感知撒水頭設在裝置面距樓地板面高度 6 公尺以下,且能有效探測火災處
- D受信總機設在平時有人處,且火災時,能立即操作啟動裝置者,得免設自動啟動裝置
正解 D — 受信總機設在平時有人處,且火災時,能立即操作啟動裝置者,得免設自動啟動裝置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2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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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開放式自動撒水設備自動及手動啟動裝置之各款要件,以及本文但書所定得免設自動啟動裝置的條件。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五十二條本文,開放式自動撒水設備之自動及手動啟動裝置應依該條各款設置,但書明定「受信總機設在平時有人處,且火災時,能立即操作啟動裝置者,得免設自動啟動裝置」。題目所述情形與該但書逐字相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第一款第一目為「感知撒水頭或探測器動作後,能啟動一齊開放閥及加壓送水裝置」,屬擇一動作即啟動之結構,本選項寫成兩者均動作後才啟動,與原文的擇一寫法不符。
- (B)
第一款第二目明定感知撒水頭使用標示溫度在七十九度以下者,且每二十平方公尺設置一個,本選項把標示溫度寫成七十五度以下,溫度值與該目不符。
- (C)
第一款第三目明定感知撒水頭設在裝置面距樓地板面高度五公尺以下,且能有效探測火災處,本選項寫成六公尺以下,高度超出該目所定範圍。
- (D)
與第五十二條本文但書相符,受信總機設於平時有人處,且火災時能立即操作啟動裝置者,得免設自動啟動裝置,敘述正確。
記憶點
開放式啟動裝置記「或、七十九度、二十平方公尺、五公尺」,有人守著受信總機才談得上免設自動啟動裝置。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開放式撒水頭沒有感熱元件,噴口平時是開的,必須靠外部訊號開啟一齊開放閥並啟動加壓送水裝置,才會一齊放水,這正是《設置標準》第五十二條要規範的事。條文把啟動裝置分成兩套:自動啟動裝置由感知撒水頭或探測器擔任偵知角色,感知撒水頭標示溫度在七十九度以下、每二十平方公尺設置一個,且設在裝置面距樓地板面高度五公尺以下、能有效探測火災處;改用探測器時,限定使用定溫式一種或二種,並依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設置,每一放水區域至少一個。手動啟動裝置則規定每一放水區域設置一個手動啟動開關,其高度距樓地板面在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並標明手動啟動開關字樣,開關動作後同樣能啟動一齊開放閥及加壓送水裝置。
與本條同節的條文常被一起命題。第五十三條規定一齊開放閥每一放水區域設置一個,二次側配管裝設試驗用裝置,使該放水區域在不放水情形下也能測試一齊開放閥之動作,且一齊開放閥所承受之壓力在其最高使用壓力以下。第五十四條規定每一舞臺之放水區域在四個以下,放水區域在二個以上時,每一放水區域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且鄰接之放水區域相互重疊。第五十一條則要求自動撒水設備裝置適當之流水檢知裝置,撒水頭或一齊開放閥開啟放水時即發出警報。
易混淆之處在於感知撒水頭與探測器的分工:兩者在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中是並列的擇一手段,任一動作即可啟動系統。另外要注意但書的兩個條件是並存的,受信總機設在平時有人處、且火災時能立即操作啟動裝置,兩者都成立才得免設自動啟動裝置;手動啟動裝置則不在但書的免設範圍內。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