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夾層係指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超過多少平方公尺,視為另一樓層?
- A60
- B80
- C100
- D120
正解 C — 100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3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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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對「夾層」的定義,以及夾層視為另一樓層的面積門檻。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第十八款,夾層指「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或一百平方公尺者,視為另一樓層」。題目問的面積門檻即該款後段的一百平方公尺,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六十平方公尺並非第十八款所定門檻。該款只給兩個判準:該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或一百平方公尺。
- (B)
八十平方公尺同樣不在第十八款的兩個判準之內,仍未達該款後段所定之一百平方公尺。
- (C)
正確。一百平方公尺即第十八款後段「或一百平方公尺者,視為另一樓層」所定之值。
- (D)
一百二十平方公尺已高於第十八款所定之一百平方公尺,依該款在超過一百平方公尺時即已視為另一樓層,故一百二十並非門檻本身。
記憶點
夾層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或」一百平方公尺,二者達其一即視為另一樓層。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 1 條是建築技術規則的用語定義總表,本編定義其他各編得適用,所以消防法規科常直接引它。與夾層最容易搞混的是第十七款閣樓:閣樓指在屋頂內之樓層,樓地板面積在該建築物「建築面積」三分之一以上時視為另一樓層;夾層則在第十八款,比的是「該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而且另有一百平方公尺這個絕對值門檻。一個比建築面積、一個比樓地板面積,一個只有比例、一個是比例與絕對值擇一,這是本組定義題的分辨關鍵。
為什麼要在意「視為另一樓層」?因為第 1 條第七款明定總樓地板面積為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第十五款則以基地地面以上樓層數之和作為建築物層數。層數與總樓地板面積正是消防應設設備的判準:《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7 條第一項第一款以十層以下建築物之樓層與樓地板面積合計數認定應設自動撒水設備,第二款則以建築物在十一層以上之樓層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為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89 條也以三層以上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千平方公尺之建築物作為該節適用範圍之一。夾層一旦被視為另一樓層,層數與總樓地板面積的認定就會跟著變動。
同條其他易考的定義還有第十六款地下層:地板面在基地地面以下之樓層,但天花板高度有三分之二以上在基地地面上者視為地面層;第十三款樓層高度是自室內地板面至其直上層地板面之高度;第十四款天花板高度是自室內地板面至天花板之高度;第三十四款避難層則是具有出入口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之樓層。這些定義都是純記憶題,數值與比較基準要一組一組對著背,不要只記數字。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