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防栓設備之水帶箱設置,箱內應配置口徑 63 毫米及長多少公尺之水帶 2 條?
- A10
- B20
- C25
- D35
正解 B — 20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4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0 條室外消防栓水帶箱之箱內配置。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0 條第四款,室外消防栓應於其五公尺範圍內附設水帶箱,其第三目明定「箱內配置口徑六十三毫米及長二十公尺水帶二條、口徑十九毫米以上直線噴霧兩用型瞄子一具及消防栓閥型開關一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室外消防栓設備外觀檢查之水帶箱等,判定方法亦載明應配置口徑六十三公厘及長二十公尺水帶二條,設置端與檢修端一致,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10 公尺短於條文所定長度,水帶總長不足將無法涵蓋所需的射水距離。
- (B)
20 公尺與第 40 條第四款第三目逐字相符,為應選者。
- (C)
25 公尺並非水帶長度之規定值,此數字常見於水平距離類規定,屬張冠李戴。
- (D)
35 公尺亦未見於條文;第 40 條與距離有關的數值是室外消防栓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公尺以下,而非 35 公尺。
記憶點
室外消防栓水帶箱:口徑 63、長 20、水帶兩條,外加 19 毫米以上瞄子一具。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 40 條是室外消防栓的核心條文,宜整條記憶: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公尺以下;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二點五公斤以上或 0.25 MPa 以上,出水量在每分鐘三百五十公升以上;開關位置不得高於地面一點五公尺,並不得低於地面零點六公尺,設於地面下者其水帶接頭位置不得低於地面零點三公尺;於其五公尺範圍內附設水帶箱,水帶箱具有足夠裝置水帶及瞄子之深度、箱底二側設排水孔、箱面表面積在零點八平方公尺以上,箱面有明顯而不易脫落之水帶箱字樣每字在二十平方公分以上,箱內配置口徑六十三毫米及長二十公尺水帶二條、口徑十九毫米以上直線噴霧兩用型瞄子一具及消防栓閥型開關一把;室外消防栓三公尺以內保持空曠,不得堆放物品或種植花木,並在附近明顯易見處標明消防栓字樣。
配套條文:第 41 條,水源容量應在二具室外消防栓同時放水三十分鐘之水量以上,消防用水與普通用水合併使用者應採必要措施確保該水源容量在有效水量範圍內;第 39 條,配管、試壓及緊急電源準用室內消防栓相關規定,且水平主幹管外露部分應於每二十公尺內以明顯方式標示水流方向及配管名稱。
橫向對照:第 231 條(屬第四編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射水設備,其室外消防栓箱內同樣配置口徑六十三毫米、長度二十公尺消防水帶二條,但放水壓力提高為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放水量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以上,兩者水帶規格相同而壓力水量不同,不得互套。長二十公尺水帶二條的規格,另見於第 182 條十一層以上樓層之水帶箱,可一併記憶。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