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防災中心之位置與構造,下列規定何者錯誤?
- A設於消防人員自外面容易進出之位置
- B設於便於通達緊急昇降機間及特別安全梯處
- C出入口至屋外任一出入口之步行距離在 60 公尺以下
- D冷暖、換氣等空調系統為專用
正解 C — 出入口至屋外任一出入口之步行距離在 60 公尺以下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消防法規概要」第 1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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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防災中心位置與構造之規定,考的是防災中心出入口至屋外出入口之步行距離上限。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防災中心之規定,防災中心之位置應設於消防人員自外面容易進出之位置,並設於便於通達緊急昇降機間及特別安全梯處,且其出入口至屋外任一出入口之步行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下;構造上則要求冷暖、換氣等空調系統為專用。本題選項將步行距離寫為 60 公尺以下,為法定上限的兩倍,與規定不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防災中心設於消防人員自外面容易進出之位置,使搶救人員抵達後能立即取得監控資訊並展開指揮,敘述與規定相符。
- (B)
防災中心設於便於通達緊急昇降機間及特別安全梯處,便於人員上下樓層調度與搶救動線銜接,敘述正確。
- (C)
規定之步行距離上限為三十公尺以下,本項寫 60 公尺以下已逾法定上限,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者。
- (D)
冷暖、換氣等空調系統為專用,係為避免與其他區域共用風管而使火場煙氣侵入防災中心,敘述正確。
記憶點
防災中心要「進得快、關得住」——出入口到屋外三十公尺以內,空調自己獨立一套。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防災中心是高層建築物與大型複合用途建築物的火災應變核心,把火警受信總機、緊急廣播、排煙控制、緊急昇降機監視、消防幫浦運轉狀態等訊息集中在同一處,讓自衛消防編組與抵達的消防人員能在同一個空間內判讀災況並下達指令。依《設置標準》第 7 條的分類,這類供消防人員從事搶救活動所必需的器具或設備,歸於「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其規範重點與滅火設備不同:不在於撲滅火災,而在於確保搶救行動能被有效指揮。
位置要求的用意可以逐項還原。要求設於消防人員自外面容易進出之位置,是因為消防隊抵達後的黃金時間都花在找入口與確認災況;要求便於通達緊急昇降機間及特別安全梯處,是因為這兩者是消防人員上樓的主要垂直動線,防災中心貼著動線設置,才能一邊掌握監控畫面一邊調度人力;至於出入口至屋外任一出入口的步行距離設有上限,理由同樣是縮短「從街道到指揮位置」的時間,並確保防災中心自身在延燒時仍有短距離的撤離路徑。
構造要求則環繞「不被火災波及」。空調系統為專用,避免與其他樓層共用風管而把煙導進來;防災監控系統相關設備需以堅固方法固定,是因為地震常與火災複合發生,設備傾倒等於指揮中樞失能;內部若設有供操作人員睡眠、休息的區域,該部分應以防火區劃間隔,避免生活空間的火源直接威脅監控設備。
易混淆概念對照:防災中心與建築技術規則所稱中央管理室常被混為一談,兩者在實務上多合併設置,但法源與規範重點不同,答題時要看題幹引用的是哪一部法規。延伸考點方面,第 28 條規定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應設排煙設備,正好與防災中心「便於通達」的位置要求形成同一組搶救動線考點。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