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受熱發生火傷時,出現水泡性火傷是屬於第幾級?
- A一級火傷
- B二級火傷
- C三級火傷
- D四級火傷
正解 B — 二級火傷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2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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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火傷深度分級與各級的組織表徵,重點在辨識水泡屬於哪一級火傷的特徵。
正解理由
依醫學上通行的火傷深度分級,一級傷及表皮、二級傷及真皮、三級為全層壞死、四級深及肌腱與骨骼。二級火傷因真皮層受損,微血管通透性上升使血漿樣組織液滲出,積聚於表皮與真皮之間而在皮膚表面隆起,形成典型的水泡,此即題幹所稱的水泡性火傷,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一級火傷僅波及表皮層,表現為皮膚發紅、腫脹、乾燥並有灼痛感,約三至七日可自行癒合且多不留疤痕,並不會形成水泡。
- (B)
二級火傷深達真皮,滲出的組織液積聚而隆起成水泡,因神經末梢裸露而疼痛最為劇烈,正是題幹所描述的情形。
- (C)
三級火傷為全層燒傷,表皮與真皮全數壞死並可深及皮下脂肪,創面呈蠟白、焦黃或皮革樣,神經末梢遭破壞而痛覺遲鈍,不以水泡為特徵。
- (D)
四級火傷更深及肌肉、肌腱甚至骨骼,組織已碳化,外觀焦黑乾硬,皮膚結構不再完整,更不會出現水泡。
記憶點
一級紅、二級泡、三級壞死、四級碳化,四個字記住四級火傷。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火傷深度分級是火災學概要與火場人命傷亡評估共同的基礎。臨床上依受傷組織深度分為四級:一級火傷只波及表皮,皮膚發紅、乾燥而無水泡,約三至七日可自行癒合且多不留疤痕;二級火傷又細分為淺二度與深二度,淺二度傷及真皮乳頭層,血管通透性升高使組織液滲出並積聚於表皮與真皮之間,形成典型的水泡,因神經末梢裸露而疼痛最為劇烈,深二度則傷及真皮網狀層,水泡基底較蒼白,癒合期長且易留疤痕;三級火傷為全層燒傷,表皮與真皮全部壞死並可深及皮下脂肪,創面呈蠟白、焦黃或皮革樣,痛覺反而遲鈍,須以植皮修復;四級火傷深及肌肉、肌腱與骨骼,組織碳化。
易混淆對照:以疼痛程度判斷嚴重度是常見誤解,最痛的是二級,最重的三、四級因神經末梢已破壞反而痛感減弱。深度分級之外另有面積評估,成人常用九則法,頭頸百分之九、單側上肢百分之九、軀幹前後各百分之十八、單側下肢百分之十八、會陰百分之一,深度與面積併用才能判定整體嚴重程度。
延伸考點:火場中造成火傷的熱源包含火焰直接接觸、高溫煙氣的對流以及火焰與高溫煙層的輻射,其中輻射熱通量與曝露時間的乘積決定傷害深度。此外,吸入高溫氣體造成的呼吸道灼傷不以體表分級表示,卻與一氧化碳中毒同為火場死亡的主要原因,常與本題併同命題,答題時須把體表傷害與吸入性傷害分開理解。另一個常見的延伸方向是體液喪失,二級以上火傷因表皮屏障破壞,水分自創面大量蒸發並向組織間隙滲漏,面積達一定比例時即可能導致低血容性休克,這是大面積火傷早期致命的主因,也說明為何深度分級必須與面積評估併用,單看深度或單看面積都不足以判斷傷者的整體狀況。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