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器具進行外觀檢查時,操作面積之判定方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避難梯的操作面積為長 1.5 公尺,寬 1.5 公尺
- B緩降機的操作面積應在 0.5 平方公尺以上,邊長應在 60 公分以上
- C滑桿的操作面積能放下器具即可
- D避難器具的操作面積內,放置大型桌椅時,須加固定著於地面
正解 B — 緩降機的操作面積應在 0.5 平方公尺以上,邊長應在 60 公分以上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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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中,周圍狀況之操作面積判定方法與表 18-1。
正解理由
依該基準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之周圍狀況「操作面積」,判定方法為應無妨礙操作之障礙物,並依表 18-1 確保各器具之操作面積;表 18-1 就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滑杆該列載明「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不含避難器具所佔面積),但邊長應為六十公分以上」。本選項所述緩降機之操作面積應在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邊長應在六十公分以上,與該列相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表 18-1 中「寬一點五公尺,長一點五公尺(含器具所佔之面積)」列在救助袋一列;避難梯與緩降機同列,適用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且邊長六十公分以上之規定。
- (B)
與表 18-1 緩降機該列相符,括號並明定不含避難器具所佔面積,是本題正確敘述。
- (C)
滑杆與緩降機列在同一列,適用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邊長六十公分以上;「依避難器具大小及形狀留置之」是滑台與避難橋該列的寫法,與滑杆所適用者不同。
- (D)
判定方法載明在操作面積內,除了輕量而容易移動之物品外,不得放置會妨礙之大型椅子、桌子、書架及其他物品等,處置是不得放置,與本選項所稱固定於地面即可不同。
記憶點
救助袋看一點五公尺見方,緩降機這一族看零點五平方公尺加邊長六十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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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器具的外觀檢查把「周圍狀況」拆成設置地點、操作面積、開口部、下降空間、下降空地五個項目,各自對應一張表,這是本章最密集的數值來源。操作面積對應表 18-1,開口部對應表 18-2,下降空間對應表 18-3,下降空地對應表 18-4。四張表都以避難器具種類分列,答題前要先認清題幹問的是哪一張表、哪一種器具,否則很容易把救助袋的值套到緩降機上。
表 18-1 的分列方式有三種寫法:救助袋為寬一點五公尺、長一點五公尺(含器具所佔之面積),但無操作障礙且操作面積在二點二五平方公尺以上時不在此限;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滑杆合為一列,訂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不含避難器具所佔面積),但邊長應為六十公分以上;滑台、避難橋則為依避難器具大小及形狀留置之。救助袋的括號寫「含」、緩降機一族寫「不含」,這個含與不含正是常考的細節。
開口部的表 18-2 可與操作面積對照記憶:救助袋高六十公分以上、寬六十公分以上;緩降機、避難梯、避難繩索、滑杆為高八十公分以上寬五十公分以上,或高一百公分以上寬四十五公分以上;滑台高八十公分以上、寬為滑台最大寬度以上;避難橋高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同項判定方法另訂由地板面至開口部下端之高度應在一百五十公分以下。
下降空間的表 18-3 就緩降機訂為以器具中心半徑零點五公尺圓柱形範圍內,並就突出物設有但書;避難梯為自兩側豎桿中心線向外二十公分以上及其前方六十五公分以上之範圍內。判定方法並要求有電線時應距離下降空間一點二公尺以上,但架設在空中之電線部分有絕緣措施而被認定為安全時不在此限。
三個項目的注意事項寫法一致:大小未符合各該表時,應參照原核准圖說(下降空地為試驗結果報告表),確認是否與設置時之狀態相同。這代表表列值是判定基準,而經核准之個案設計另有其確認途徑。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