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場中的單位長度光學密度為 1 m-1 時,此火場中的發光物體之能見度約為多少公尺?
- A3
- B8
- C1.3
- D3.5
正解 D — 3.5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9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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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單位長度光學密度換算為減光係數,再套用發光性物體的能見度經驗式。
正解理由
依朗伯-比爾定律,煙層的單位長度光學密度 D 以常用對數定義,減光係數 Cs 以自然對數定義,兩者關係為 Cs = 2.303 × D。本題 D = 1 m⁻¹,故 Cs = 2.303 × 1 = 2.303 m⁻¹。發光性物體的能見度經驗式為 V = 8 ÷ Cs,代入得 V = 8 ÷ 2.303 ≈ 3.5 公尺,數值與選項相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3 公尺係採反光性標示的係數 3,且未做對數換算,逕以 3 ÷ 1 求得,係數與換算兩處皆與本題條件不符。
- (B)
8 公尺係採發光性物體的係數 8 卻漏掉換算,把光學密度直接當成減光係數,逕以 8 ÷ 1 求得。
- (C)
1.3 公尺係完成換算但誤用反光性標示的係數,即 3 ÷ 2.303 約等於 1.3,適用對象錯誤。
- (D)
3.5 公尺為應選項,係數取 8 且已乘 2.303 完成換算,兩步驟皆正確。
記憶點
先把光學密度乘二點三○三化為減光係數,再記「發光取八、反光取三」除以減光係數。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能見度是煙控與避難安全驗證的核心參數,其理論基礎是朗伯-比爾定律:光線通過含煙介質時強度隨路徑長呈指數衰減,可寫成 I = I₀ × e 的負 Cs 乘 L 次方,其中 Cs 稱為減光係數,單位為每公尺。若改以常用對數描述同一衰減,得到的量即單位長度光學密度 D,定義為每公尺路徑上 I₀ 與 I 之比取常用對數的值。兩者的換算常數就是自然對數底與常用對數的比值,ln10 約等於二點三○三,故 Cs = 2.303 D。這個常數是本題唯一的關卡,漏掉它就會落到八公尺那個選項。
能見度經驗式源自實驗歸納:對於自身會發光的標示,例如出口標示燈,能見度與減光係數的乘積約在五至十之間,取中間值八;對於必須靠環境光照射再反射入眼的標示,例如反光板或蓄光型標示,該乘積約在二至四之間,取中間值三。發光體之所以看得比較遠,是因為它不必依賴已被煙削弱的環境照度,只需自身光線穿透煙層一次。
數值對照可以這樣記:減光係數零點一每公尺時,發光標示的能見度約八十公尺;減光係數一每公尺時約八公尺;減光係數二點三○三每公尺時約三點五公尺,正是本題的情形。
易混淆概念對照:光學密度以常用對數定義,減光係數以自然對數定義,兩者只差 ln10 的比例,絕不可互相代入;能直接代進指數衰減式的是減光係數。相關考點延伸:同一組式子也用於由煙粒子的質量濃度與質量光學密度推算能見度,命題常改給質量濃度要求求能見度,計算順序仍是先得減光係數再取係數相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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