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化甘油常作為炸藥主成分,其性質之敘述,何者錯誤?
- A對撞擊敏感
- B對摩擦較不敏感
- C同時大量燃燒時,容易造成爆炸
- D點火產生的表面燃燒為藍色火焰
正解 B — 對摩擦較不敏感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9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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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硝化甘油屬含硝酸酯基之自反應性爆炸物,考其撞擊與摩擦敏感度,以及燃燒轉為爆炸之條件。
正解理由
硝化甘油分子內同時具備可燃的碳氫骨架與可供氧的硝酸酯基,分解時不必仰賴外界空氣,只要外力在液體局部形成高溫熱點,即足以使鍵結斷裂並引發連鎖分解放熱。撞擊與摩擦都是產生局部熱點的典型外力,硝化甘油對兩者均極為敏感,這也是它必須吸附於矽藻土製成矽藻土炸藥才便於搬運的原因。題目問敘述錯誤者,將摩擦寫成較不敏感與其性質相反,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撞擊使液體內夾帶的微小氣泡絕熱壓縮而形成熱點,極易引發分解,屬硝化甘油最典型的危險特性,敘述正確。
- (B)
摩擦所生之局部高溫與撞擊同樣足以觸發分解,硝化甘油對摩擦亦屬高度敏感,本項敘述與其實際性質相反,為本題所問之錯誤者。
- (C)
少量燃燒尚可平穩進行,但大量同時燃燒時熱量與氣體來不及逸散,壓力急遽累積而由燃燒轉為爆炸,敘述正確。
- (D)
取少量點火時,表面呈現藍色火焰之緩慢燃燒,係其常見的燃燒外觀,敘述正確。
記憶點
硝化甘油自帶氧源,撞擊與摩擦同樣敏感,量一大就從燃燒翻成爆炸。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硝化甘油是甘油與混酸酯化而得的硝酸酯類液體,常溫下呈油狀,凝固點約攝氏十三度,凝固與融解過程中敏感度更高。它的危險性核心在於氧自足:一個分子帶有三個硝酸酯基,所含氧量足以把自身的碳氫骨架氧化完畢,分解可寫成 4C3H5(ONO2)3 → 12CO2 + 10H2O + 6N2 + O2,右側甚至還有剩餘的氧。這代表兩件事:其一,它的分解不受空氣供應限制,一旦起始便無法靠隔絕氧氣終止,窒息法效果有限;其二,分解產物全為氣體,體積在極短時間內暴增,壓力波足以自我維持而形成爆轟。
撞擊與摩擦之所以同樣危險,是因為兩者的引發機制相同,都是熱點:液體中夾帶的微小氣泡在外力作用下絕熱壓縮,局部溫度瞬間升高而成為分解的起始點;摩擦則以表面剪切產生同樣的局部高溫。把硝化甘油吸附於矽藻土製成矽藻土炸藥,即是以多孔介質分散液體並限制熱點成長,使搬運與使用趨於安全,這也是諾貝爾於一八六七年留下的關鍵一步;若改以硝化纖維使其膠化,得到的是另一種製品膠質炸藥,兩者的吸收介質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延伸的考點有兩個方向。第一是燃燒與爆炸的分界:少量點燃只是快速的表面燃燒,量體加大又處於密閉或半密閉環境時,便可能發生由爆燃轉為爆轟的過程,煙火與火藥類倉儲事故多屬此一形態。第二是與易燃液體的對照:易燃液體須先蒸發並與空氣形成可燃混合氣才會燃燒,故以閃火點與爆炸界限描述其危險性;自反應性物質則自帶氧源,危險性改以撞擊感度、摩擦感度與自加速分解溫度描述,滅火上以大量水冷卻抑制分解為主。硝酸酯類另常添加安定劑,用以吸收分解初期生成的氮氧化物,避免自加速分解,這一點也是常見的命題角度。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