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火災學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0 單選 · 1.25 分

火場中煙的能見度取決於其濃度,因此裝設避難指示燈的距離攸關逃生可及之視線距離。若某煙層的單位長度光學密度為 0.05(m-1),則裝置其中的避難指示燈能見度應為多少公尺?

  1. A26
  2. B54
  3. C70
  4. D76

正解 C — 70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1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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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煙層減光係數與能見度的關係式,以及光學密度必須先換算為減光係數。

正解理由

能見度以 V=K/Cs 計算,Cs 為減光係數(單位 1/m),K 為標識型式常數,自身發光的標識取 8、靠反射的標識取 3。題給單位長度光學密度 OD=0.05(1/m),光學密度以常用對數定義、減光係數以自然對數定義,換算關係為 Cs=2.303×OD=2.303×0.05=0.1152(1/m)。避難指示燈屬自身發光的標識,K 取 8,得 V=8/0.1152≒69.5,取整為 70 公尺,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26 是把 K 誤取為反射型標識的 3 所得(3/0.1152≒26.1),避難指示燈自身發光,不適用反射型常數。

  2. (B)

    54 以 K=3 或 K=8 代入本式都算不出來,屬與正解相近的干擾值。

  3. (C)

    70 與 K=8、Cs=0.1152 之計算結果 69.5 相符,即該煙層中發光標識的能見距離。

  4. (D)

    76 同樣不是本式的計算結果;若省略 2.303 的換算而直接以 8/0.05 計算,會得到 160 公尺,偏離更遠。

記憶點

光學密度乘 2.303 才是減光係數;除下去時發光標識用 8、反射標識用 3。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能見度公式源自日本學者神忠久(Jin)的煙中視認性實驗。實驗把標識分成兩類:自身發光的標識在煙中仍有相當亮度,視認距離較長,常數 K 取 5 至 10,教科書與國考多取 8;靠外部光線反射的標識亮度低,K 取 2 至 4,多取 3。公式 V=K/Cs 的物理意義是煙越濃、光通過單位距離後衰減越多,能看見標識的距離就成反比縮短。

單位長度光學密度與減光係數的差別是本題真正的陷阱。光學密度以常用對數定義,OD=log(I₀/I)/L;減光係數以自然對數定義,Cs=ln(I₀/I)/L。因為 ln x 等於 2.303 倍的 log x,兩者換算為 Cs=2.303×OD。題目給的 0.05 是光學密度,若直接拿去除會把能見度高估成 8/0.05=160 公尺,正是命題者設下的誤區。

數值感也值得記住:Cs 約 0.1(1/m)時,發光標識的能見度約 70 至 80 公尺,屬火災初期的煙況;Cs 約 0.5 時降到約 16 公尺;Cs 達 1.0 時只剩 8 公尺,此時濃煙已使人難以判斷方向。避難安全評估常以能見度降到 5 至 10 公尺作為可容忍界限,也就是說 Cs 一旦超過 1,避難行動的可靠度就迅速下降。

延伸考點會改問減光係數與煙粒子質量濃度的關係(Cs 等於質量減光係數乘上煙粒子質量濃度),或給定光線通過煙層前後的光強度比,要求先求 Cs 再求能見度;也可能改問白煙與黑煙的 K 值差異——考的都是同一組換算與同一條反比關係。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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