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火災學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8 單選 · 1.25 分

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自反應物質(A 型及 B 型)及有機過氧化物(A 型及 B 型),在 GHS 標示的象徵符號為何?

  1. A易燃性物質
  2. B氧化性物質
  3. C爆炸性物質
  4. D毒性物質

正解 C — 爆炸性物質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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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 A 型、B 型在 GHS 制度下所用的危害圖示屬於哪一類。

正解理由

依國家標準 CNS15030 之分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依熱分解與封裝狀態下的爆轟、爆燃試驗結果分為 A 至 G 型。A 型於包裝狀態下可能起爆轟或迅速爆燃,B 型具爆炸性質但於包裝狀態下不致爆轟,兩者危害程度最接近爆炸物,標示上使用「爆炸性物質」的爆彈爆炸圖示(B 型另併用火焰圖示);C 型以後才改以火焰圖示為主。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易燃性物質的火焰圖示是 C 型至 F 型的自反應物質與有機過氧化物所用,A、B 型不以它為主圖示。

  2. (B)

    氧化性物質的圖示是圓圈上有火焰,用於氧化性固體、液體與氣體,對應公共危險物品的第一類與第六類,不是第五類。

  3. (C)

    爆炸性物質的爆彈爆炸圖示用於爆炸物,以及 A 型、B 型的自反應物質與有機過氧化物,與題目給的條件相符。

  4. (D)

    毒性物質的骷髏頭圖示依急毒性分級決定,與物質的自反應性、爆炸性無關。

記憶點

A、B 型看爆彈,C 型以後看火焰;第五類管制量也照型別走,A、B 型十公斤,C、D 型一百公斤。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自反應物質與有機過氧化物之所以在 GHS 用爆彈爆炸圖示,關鍵在於分子內同時具備氧化性基與可燃結構,不需外界供氧即可自行放熱分解。CNS15030 依熱分解性質與封裝狀態下的爆轟、爆燃試驗把這類物質分為 A 至 G 共七型:A 型在包裝狀態下可能起爆轟或迅速爆燃,B 型具爆炸性質但於包裝狀態下不致爆轟,兩者以爆彈爆炸圖示警示;C 型至 F 型危險度遞減,改以火焰圖示為主;G 型經試驗判定無爆炸與快速分解之虞者,得不加標示。

對應到公共危險物品分類,附表一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列有有機過氧化物、硝酸酯類、硝基化合物、亞硝基化合物、偶氮化合物、重氮化合物、聯胺的誘導體、金屬疊氮化合物、硝酸胍、丙烯基縮水甘油醚、倍羰烯等目,其分級不採第一至第三級,而是採 A 至 D 型,管制量為 A 型與 B 型各十公斤、C 型與 D 型各一百公斤——型別越前面越危險、管制量越小。附表一備註一並明定,「A型」「B型」「C型」及「D型」指區分同類物品之危險程度,應依 CNS15030 進行分類,未完成分類前基於安全考量得認定為第一級或 A 型,也就是先從最嚴的一端管起。

易混淆對照:氧化性物質是助燃劑,本身不燃但能供氧助長他物燃燒,對應第一類氧化性固體與第六類氧化性液體;自反應物質則是自身即可分解放熱,兩者的危害邏輯完全不同。延伸考點常反過來問「第五類的分級體例為何與第一類不同」或「尚未完成分類的物質應如何認定」,答案都落在備註一。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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