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構件之安全措施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啟動裝置開關或拉桿開始動作至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啟,設有 30 秒以上之遲延裝置
- B手動啟動裝置與火警探測器感應連動啟動
- C手動或自動裝置動作後,應自動發出警報,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
- D全區放射方式應於防護區域內出入口等易於辨認處所設置放射表示燈
正解 C — 手動或自動裝置動作後,應自動發出警報,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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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的啟動裝置、音響警報裝置與全區放射方式安全裝置三組規定,屬《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的交叉比對。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九十二條第一款,音響警報裝置「手動或自動裝置動作後,應自動發出警報,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選項文字與條文逐字相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第九十三條第一款明定啟動裝置開關或拉桿開始動作至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啟,設有二十秒以上之遲延裝置,寫成三十秒即數值不符。
- (B)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與火警探測器感應連動啟動的是自動啟動裝置;手動啟動裝置的要件是設於能看清區域內部且操作後能容易退避之防護區域外、操作部距樓地板面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外殼漆紅色等,主體張冠李戴。
- (C)
與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文字相同,警報須自動發出,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正確。
- (D)
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寫「於防護區域出入口等易於辨認處所設置放射表示燈」,設置位置是出入口處,並非防護區域內,與條文不合。
記憶點
警報不得中斷在第九十二條,遲延二十秒與放射表示燈在第九十三條,感應連動的是自動啟動裝置。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二氧化碳以稀釋氧濃度窒息滅火,放射後防護區域內含氧量迅速下降,人員未及退避即有缺氧之虞,因此《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把「讓人來得及離開」拆成三條互相搭配的規定:第九十一條管啟動裝置、第九十二條管音響警報裝置、第九十三條管全區放射方式之安全裝置。三條的分工正是命題者最愛切換的地方。
第九十一條把啟動裝置分成手動與自動兩套。手動啟動裝置有七款要件:設於能看清區域內部且操作後能容易退避之防護區域外;每一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裝設一套;操作部設在距樓地板面高度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外殼漆紅色;以電力啟動者裝置電源表示燈;操作開關或拉桿時同時發出警報音響,且設有透明塑膠製之有效保護裝置;近旁標示所防護區域名稱、操作方法及安全上應注意事項。自動啟動裝置則只有一句話:與火警探測器感應連動啟動。同條第二項另要求設自動及手動切換裝置,設於易於操作處所、設自動及手動之表示燈、切換須以鑰匙或拉桿操作,且切換裝置近旁標明操作方法。
第九十二條三款依序為:手動或自動裝置動作後應自動發出警報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音響警報應有效報知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內所有人員;全區放射方式之音響警報採人語發音,但平時無人駐守者不在此限。第九十三條僅兩款:遲延裝置二十秒以上,以及於防護區域出入口等易於辨認處所設置放射表示燈。
易混淆對照:二十秒屬第九十三條的遲延裝置,零點八至一點五公尺屬第九十一條的手動操作部高度,人語發音限全區放射方式。延伸考點連結:本組條文常與第八十八條併考,該條規定啟動用氣體容器能耐每平方公分二百五十公斤之壓力、內容積一公升以上、所儲存二氧化碳重量零點六公斤以上、充填比一點五以上,且不得兼供防護區域之自動關閉裝置使用。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