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乙烷的完全燃燒反應如下:2C2H6 +7O2 →4CO2 +6H2O+3120 kJ,若其燃燒熱與燃燒下限的關係適用 Burgess-Wheeler 定理,則其燃燒下限約為多少%?(提示:1cal≒ 4.2 J)
- A1.4
- B2.9
- C0.34
- D0.68
正解 B — 2.9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1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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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Burgess-Wheeler 定則(燃燒下限×莫耳燃燒熱≒1,050 kcal/mol),以及反應式係數與熱量單位換算兩關。
正解理由
依 Burgess-Wheeler 定則,燃燒下限 LFL(體積%)與莫耳燃燒熱 ΔHc(kcal/mol)之乘積約為 1,050。題給反應式左側是 2 莫耳乙烷放熱 3,120 kJ,故每莫耳燃燒熱為 1,560 kJ/mol,換算得 371.4 kcal/mol,代入得 LFL≒2.83%,與 2.9 相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1.4 是把 3,120 kJ 當成每莫耳燃燒熱(漏除係數 2):1,050÷743=1.41。
- (B)
2.9 對應 1,050÷371.4=2.83,除係數與換單位兩步都做對才得此值,也與乙烷實測下限約 3.0% 相符,為本題應選者。
- (C)
0.34 來自 1,050÷3,120=0.337,係數與單位兩者都漏。
- (D)
0.68 來自 1,050÷1,560=0.673,係數有除、卻把 kJ 當 kcal 代入。
演算步驟
- 3,120 kJ÷2 mol=1,560 kJ/mol → 1,560÷4.2=371.4 kcal/mol → LFL=1,050÷371.4=2.83(體積%)≒2.9%。
記憶點
先除係數、再換 kcal、最後除進 1,050,三步齊備才得 2.9%。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Burgess-Wheeler 定則的物理意義是:多數碳氫化合物在燃燒下限濃度時,混合氣完全反應所能造成的溫升大致相同(約 1,300 ℃ 上下),因此「燃燒下限×莫耳燃燒熱」近似為定值。以常見氣體驗證即可看出精度:甲烷 5.0%×212 kcal/mol=1,060、乙烷 3.0%×372=1,116、丙烷 2.1%×526=1,105、丁烷 1.8%×687=1,237,故不同教材採用的常數在 1,040~1,100 kcal/mol 之間,換算 SI 制約為 4.4 MJ/mol。國考題以 1,050 為主,計算後與選項比對即可,不必追求小數第二位。
定則另有一個常考的溫度修正式:LFL(T)=LFL(25 ℃)×[1-(T-25)/1,300],說明溫度升高時燃燒下限下降(可燃範圍變寬),1,300 這個分母正是來自上述「下限燃燒的絕熱溫升約 1,300 ℃」的假設。相對地,燃燒上限受溫度影響的形態不同,多以另一組經驗式處理,兩者不可互套。
單位換算是本題型的主要失分點,值得整理成一組口訣:1 cal=4.184 J(考題常給 4.2)、1 kcal=4.2 kJ、1 kJ/4.2=0.238 kcal。反應式係數則是第二個陷阱:熱化學方程式的熱量對應「整條反應式左側的莫耳數」,題目寫 2C2H6 就必須把放熱量除以 2 才是莫耳燃燒熱;本題四個選項刻意由「漏除係數」「漏換單位」「兩者皆漏」三種錯誤路徑構成,逐一對照即可反推自己漏了哪一步。
延伸考點三類:①以 Burgess-Wheeler 反推未知氣體的燃燒熱(把已知的燃燒下限代入定則);②與勒沙特列公式串接,先各自求出成分的燃燒下限、再合成混合氣體的下限;③以化學計量濃度估算燃燒下限(下限約為化學計量濃度的一半),三種方法在同一年度考卷中常交替出現,答題時先看題目給的是燃燒熱、成分比例還是分子式,再決定套用哪一式。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