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開關高程 0 m,屋頂水箱高程 33 m,最高處撒水頭高程 30 m,加壓送水裝置利用啟動用壓力開關連動啟動。當壓力開關小於何值時,加壓送水裝置即應啟動?
- A3.3 kgf/cm2
- B3.8 kgf/cm2
- C4.5 kgf/cm2
- D5.0 kgf/cm2
正解 C — 4.5 kgf/cm2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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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啟動用水壓開關裝置的啟動壓力設定,要把最高處撒水頭的高程差換算成壓力,再加上撒水頭規定放水壓力。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50 條,撒水頭放水壓力應在每平方公分一公斤以上或 0.1MPa 以上;水頭十公尺換算為每平方公分一公斤,最高處撒水頭高程 30 公尺對高程 0 公尺之壓力開關而言,落差壓力為 3 kgf/cm2,加上撒水頭本身所需的 1 kgf/cm2,壓力開關處至少須維持 4 kgf/cm2,再計入壓力開關動作與配管摩擦之裕度 0.5 kgf/cm2,啟動設定值即 4.5 kgf/cm2,故選 C。該裕度之計算基準未附於候選原文,把握度標低。
逐項排除
- (A)
3.3 kgf/cm2 只是屋頂水箱高程 33 公尺換算的靜水壓,未計入撒水頭所需放水壓力。
- (B)
3.8 kgf/cm2 是把屋頂水箱高程誤當成最高處撒水頭高程(3.3 加 0.5)的結果,同樣漏掉放水壓力。
- (C)
4.5 kgf/cm2 由 3 加 1 加 0.5 求得,與題目給的高程條件相符,為正解。
- (D)
5.0 kgf/cm2 無法對應題目 30 公尺或 33 公尺任一高程換算後再加計的數值。
記憶點
啟動壓力=最高處撒水頭落差換算壓力+規定放水壓力+裕度。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單位換算是這題的骨幹:每平方公分一公斤約等於十公尺水頭,也約等於 0.1MPa,所以 30 公尺就是 3 kgf/cm2、33 公尺就是 3.3 kgf/cm2。題目同時給屋頂水箱與最高處撒水頭兩個高程,正是要考生分辨「屋頂水箱是平時使配管充滿水的來源」與「最高處撒水頭是壓力要求的臨界點」兩件不同的事。
《設置標準》第 58 條把撒水設備的加壓送水裝置寫成三種:重力水箱必要落差為配管摩擦損失水頭加十公尺;壓力水箱必要壓力為配管摩擦損失水頭加落差再加 1 kgf/cm2,且水箱內空氣須占容積三分之一以上、壓力在使用建築物最高處之撒水頭維持規定放水水壓所需壓力以上;消防幫浦全揚程為配管摩擦損失水頭加落差再加十公尺,末項並限制撒水頭放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十公斤以下或 1MPa 以下。三式末尾的十公尺與 1 kgf/cm2,正是第 50 條放水壓力的兩種寫法。
同樣結構換設備就換數字:室內消防栓依第 37 條,重力水箱必要落差為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加配管摩擦損失水頭加十七公尺,壓力水箱必要壓力為前兩項加落差再加 1.7 kgf/cm2;室外消防栓依第 42 條為加二十五公尺與加 2.5 kgf/cm2。至於壓力開關本身,《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自動撒水設備之性能檢查規定,啟動用水壓開關裝置應以目視及螺絲起子確認壓力開關端子有無鬆動,並確認設定壓力值是否恰當,由操作排水閥使加壓送水裝置啟動,確認動作壓力值是否適當;判定為設定壓力值應適當,且加壓送水裝置應能依設定壓力正常啟動。設定值對不對,本身就是檢查項目。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