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0 單選 · 1.25 分

電子工業廠房潔淨室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設置密閉濕式自動撒水設備
  2. B設置一般反應型撒水頭(第二種感度)
  3. C水源容量應在最近之 30 個撒水頭連續放射 60 分鐘之水量
  4. D撒水密度每平方公尺每分鐘 7.15 公升以上

正解 A — 設置密閉濕式自動撒水設備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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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潔淨室之自動撒水設備,考《設置標準》第 43 條系統型態及水源容量、放水量數值。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3 條,自動撒水設備「得依實際情況需要就下列各款擇一設置」,第一款密閉濕式為「平時管內貯滿高壓水,撒水頭動作時即撒水」。該條係擇一規定,未指定潔淨室應採何款,其專屬規範亦不在候選條文範圍;(B)(C)(D) 分別與第 46、57、50 條明文不符,(A) 則與第 43 條第一款定義相符,為候選條文中唯一可支持者,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正確。密閉濕式即第 43 條第一款所列之型態,管內平時貯滿高壓水。

  2. (B)

    錯誤。第 46 條第一項第二款分列一般反應型(第二種感度)與快速反應型(第一種感度)之水平距離,未規定潔淨室應採何者。

  3. (C)

    錯誤。錯在放水時間:第 57 條第一款規定密閉式撒水頭依表列個數「繼續放水二十分鐘」之水量,並非 60 分鐘。個數依場所與感度分列,八個至三十個不等,三十個為高架儲存倉庫易燃物品之一般反應型;同條第二項並定乾式或預動式流水檢知裝置追加百分之五十。

  4. (D)

    錯誤。第 50 條規定撒水頭放水量每分鐘在八十公升以上,放水型撒水頭每平方公尺每分鐘五公升以上(儲存可燃物場所十公升),並無 7.15 公升之撒水密度。

記憶點

第 43 條五款擇一:密閉濕式、密閉乾式、開放式、預動式、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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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屬於「把特殊場所丟進來,考你會不會回到一般規定」的題型。候選條文中並無針對電子工業廠房潔淨室的專條,因此判斷依據只能是《設置標準》第二編關於自動撒水設備的通則,這也是為何本題的把握度標為較低——潔淨室的具體設計另有中央主管機關函釋層級的規範,不在條文原文範圍內。

先看撒水頭配置。第 46 條第一項第一款就舞臺、道具室、放映室或儲存易燃物品之倉庫定水平距離一點七公尺以下;第二款為前款以外之建築物,一般反應型(第二種感度)各層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二點一公尺以下、防火構造建築物得增加為二點三公尺以下,快速反應型(第一種感度)為二點三公尺以下、設於防火構造建築物得增加為二點六公尺以下,撒水頭有效撒水半徑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得超過二點六公尺;第五款另定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儲存大量可燃物之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六公尺,或其他場所天花板高度超過十公尺者,應採用放水型撒水頭。

再看水量。第 57 條第一款的表以場所與撒水頭感度交叉列出應計個數:十一樓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為快速反應型十二個、一般反應型十五個;十樓以下建築物中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四目使用及複合用途建築物中供該目使用者、以及地下層,同為十二個與十五個;其他為八個與十個;高架儲存倉庫儲存棉花、塑膠、木製品、紡織品等易燃物品為二十四個與三十個,儲存其他物品為十六個與二十個;一律以繼續放水二十分鐘計算,實設撒水頭數較應設者少時得依實際撒水頭數計算。使用側壁型或小區劃型撒水頭時,十層以下樓層八個、十一層以上樓層十二個,同為二十分鐘。

最後是兩個常見的誤植來源。其一是編別:第 211 條的「三十個撒水頭繼續放水三十分鐘」「水平距離一點七公尺以下」「緊急電源供電容量四十五分鐘以上」屬第四編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規定,不得搬用於一般場所。其二是免設清單:第 49 條列有電信機械室或電腦室、發電機與變壓器等電氣設備室、手術室等處所得免裝撒水頭,但潔淨室並未列於該條各款,不能逕自比照電腦室主張免設。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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