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滅火器性能檢查之敘述,何者正確?
- A製造日期超過 5 年滅火器,應予報廢
- B化學泡沫滅火器應每年實施一次性能檢查
- C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每 2 年實施一次性能檢查
- D性能檢查完成後之滅火器瓶頸應加裝檢修環,並以顏色紅、橙、黃、綠、紫交替更換
正解 B — 化學泡沫滅火器應每年實施一次性能檢查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9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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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滅火器的性能檢查頻率、報廢條件與檢修環顏色,依據為檢修基準滅火器章。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滅火器之性能檢查(檢查抽樣),檢查頻率明定「依滅火器種類,化學泡沫滅火器應每年實施一次性能檢查,其餘類型滅火器應每三年實施一次性能檢查」,化學泡沫滅火器因藥劑經較長時間會產生變化,是唯一每年一次者,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錯誤。同章表 1-2 備註為「製造日期超過十年或無法辨識製造日期之水滅火器、機械泡沫滅火器或乾粉滅火器,非經水壓測試合格,不得再行更換及充填藥劑,應予報廢」;門檻是十年、限於該三類,且以水壓測試不合格為條件,並非一律 5 年報廢。
- (B)
正確。化學泡沫滅火器每年實施一次性能檢查,其餘類型為每三年一次。
- (C)
錯誤。二氧化碳滅火器屬「其餘類型」,為每三年一次;表 1-2 亦以自製造年份起超過三年以上者為對象,並無 2 年之規定。
- (D)
錯誤。同章一般注意事項載明檢修環「以顏色紅、橙、黃、綠、藍交替更換」,自一百一十年度起使用紅色,後續依序為橙(111)、黃(112)、綠(113)、藍(114),並無紫色。
記憶點
化學泡沫「一年一次」、其餘「三年一次」;檢修環紅橙黃綠藍,自 110 年度起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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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的檢查分外觀檢查與性能檢查兩層,題目四個選項正好各踩一個層面。外觀檢查以目視為主:本體容器應無滅火藥劑洩漏、顯著變形、損傷及腐蝕,發現熔接部位受損、容器顯著變形、顯著腐蝕或鐵鏽剝離者應即汰換,且有此情形時得不須再施以性能檢查即可汰換;安全插梢應無脫落、壓把與護蓋應無變形且與本體緊密接合、皮管與噴嘴內部應無阻塞、壓力指示計之指示值應在綠色範圍內。性能檢查則要拆開驗藥劑,故以抽樣表控管對象。
表 1-2 檢查試樣個數表的分類值得整理:水滅火器與強化液滅火器(加壓式、蓄壓式)以自製造年份起超過三年以上者為對象、全數檢查;化學泡沫(加壓式)以設置達一年以上者為對象、全數檢查;機械泡沫(加壓式、蓄壓式)與乾粉(加壓式、蓄壓式)為自製造年份起超過三年以上者、全數;鹵化物與二氧化碳同樣自製造年份起超過三年以上者,惟如重量及指示壓力值無異常時,其它項目可予省略;此外全部之滅火器如經外觀檢查有缺點者,均須進行性能檢查。判定上,未發現缺點者視為良好;發現缺點者應即檢修或更新,泡沫滅火藥劑應依銘板標示時間或製造商使用規範定期更換,其餘類型若滅火藥劑無固化結塊、異物、沉澱物、變色、污濁或異臭者,滅火藥劑可繼續使用。
藥劑本身另有量與質的判定:以液面標示表示者取出前先確認有無達液面水平線,以重量表示者秤重確認,重量應在表 1-3 總重量容許範圍內(例如標示重量 1 ㎏未滿為+100g~-80g,10 ㎏以上 20 ㎏未滿為+700g~-400g)。新更換及充填之滅火藥劑應為經內政部登錄機構認可之產品,充填完成時噴射性能須能噴射所充填量 90% 以上,使用期限內須能噴射 80% 以上;二氧化碳滅火器所充藥劑應採一般工業用液體二氧化碳,純度 99% 以上並有相關證明文件。蓄壓式部分另定,對二氧化碳滅火器及海龍滅火器進行重量檢查時,失重超過 10%以上或壓力表示值在綠色範圍外者應予以更新。性能檢查完成後應依表 1-1 格式張貼標示,且該標示不得覆蓋、換貼或變更原新品出廠時之標示。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