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0 單選 · 1.25 分

樓地板面積 250 平方公尺之變壓器室,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可選擇下列何種消防安全設備?①水霧 ②泡沫 ③二氧化碳 ④乾粉

  1. A①②
  2. B①②③
  3. C①③④
  4. D①②③④

正解 C — ①③④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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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八條應設場所表第五項,變壓器室達面積門檻時可選擇設置之滅火設備種類。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八條,本文規定「下表所列之場所,應就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之」;該表第五項為「發電機室、變壓器室及其他類似之電器設備場所,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此項在水霧欄、二氧化碳欄、乾粉欄均有記號,泡沫欄未有記號。題給樓地板面積二百五十平方公尺已達該項二百平方公尺之門檻,可選者為①水霧、③二氧化碳、④乾粉,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只列①水霧與②泡沫;泡沫在第五項未有記號,且漏列該項有記號之③二氧化碳與④乾粉。

  2. (B)

    列①②③;其中②泡沫在第五項未有記號,而該項有記號之④乾粉被漏列。

  3. (C)

    ①水霧、③二氧化碳、④乾粉,與第十八條表第五項有記號之三欄相符,為正確答案。

  4. (D)

    四者全列;②泡沫在第五項未有記號,全部列入即多收了本項未列之設備。

記憶點

發電機室、變壓器室及其他類似之電器設備場所同屬第十八條表第五項,二百平方公尺以上時就水霧、二氧化碳、乾粉三者擇一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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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是《設置標準》裡少數以表格為本體的條文,表格與表後的註都是正式法規內容。本文先定調:下表所列之場所,應就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之;但外牆開口面積(常時開放部分)達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五以上者,上列滅火設備得採移動式設置。也就是說,本條的功能是「應設」加「就數種之中擇一」,而不是指定單一設備。

表格共八項,各項在四個設備欄位的記號並不一致,這正是本條的命題核心。第一項屋頂直昇機停機場(坪)與第二項飛機修理廠、飛機庫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在泡沫欄與乾粉欄有記號。第三項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第四項昇降機械式停車場可容納十輛以上者,以及第八項引擎試驗室、石油試驗室、印刷機房及其他類似危險工作場所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四欄均有記號。第五項發電機室、變壓器室及其他類似之電器設備場所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在水霧、二氧化碳、乾粉三欄有記號。第六項鍋爐房、廚房等大量使用火源之場所與第七項電信機械室、電腦室或總機室及其他類似場所,均為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在二氧化碳欄與乾粉欄有記號。

表後五點附註與表格同等有效,且常是考點所在:註一界定大量使用火源場所指最大消費熱量合計在每小時三十萬千卡以上者;註二就廚房設有自動撒水設備且排油煙管及煙罩設簡易自動滅火設備者,得不受本表限制;註三就停車空間內車輛採一列停放並能同時通往室外者,得不受本表限制;註四規定本表第七項所列應設場所得使用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註五規定平時有特定或不特定人員使用之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等類似處所,不得設置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延伸考點:多數表列場所的面積門檻是二百平方公尺,記憶時可先記住這個共同值,再單獨記第三項室內停車空間依樓層而異的五百、二百、三百,以及第四項改以「可容納十輛以上」為門檻的例外。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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