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6 單選 · 1.25 分

消防幫浦設置呼水槽時,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之標稱口徑不得小於多少毫米?

  1. A15
  2. B20
  3. C25
  4. D32

正解 A — 15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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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消防幫浦「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排放管之標稱口徑下限。

正解理由

幫浦在出水閥全閉之關閉運轉狀態下,馬達輸入功率幾乎全數轉為熱能蓄積於幫浦內部,故須自呼水管或幫浦出水側逆止閥一次側接出排放管,持續排放少量水以帶走熱量。候選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自動撒水設備性能檢查「配管」項,對此裝置只給判定方法:使加壓送水裝置啟動呈關閉運轉狀態,排放水量應在 q=Ls×C/(60×Δt) 求得量以上(Ls 為幫浦關閉運轉時之出力 kw、C 為 860 kcal、Δt 為 30℃ 之幫浦內部水溫上昇限度),並未定口徑。

標稱口徑之下限規定於《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關於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之部分,為 15 毫米以上,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15 毫米與該基準所定之標稱口徑下限相符,為正解。

  2. (B)

    20 毫米非該裝置之規定值,口徑放大只是增加無謂之常時排水量。

  3. (C)

    25 毫米是候選第 56 條末端查驗閥「管徑在二十五毫米以上」之數字,與本裝置無關。

  4. (D)

    32 毫米同樣非規定值,屬一般配管常見口徑之誘答。

記憶點

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口徑 15 毫米以上,水量看 q=Ls×C/(60×Δ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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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水裝置與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常被放在同一題考,兩者處理的問題正好相反:呼水裝置解決幫浦位置高於水面時「吸不上水」,靠呼水槽、補給水管、減水警報裝置與底閥維持吸水管與幫浦內部滿水;排放裝置解決出水閥全閉時「水放不出去」造成的過熱。候選之檢修基準對呼水裝置的判定寫得很清楚:呼水槽水量減少時應能自動給水、水量減少至一半前應發出警報、底閥應無異物附著且呼水漏斗應能連續溢水,這幾個判定值與本題屬同一組考點。

排放水量公式 q=Ls×C/(60×Δt) 值得推導一次。Ls 是幫浦關閉運轉時之出力(kw),此時水未流出,軸功率幾乎全部轉為熱;C 取 860,是 1 kw-hr 相當於 860 kcal 的熱功當量;Δt 取 30℃,是幫浦內部容許之水溫上昇限度。把每小時發熱量 Ls×860 kcal 除以 60 化為每分鐘,再除以容許溫升 30℃,得到的就是每分鐘至少須排掉多少公升水。單位能夠對消,是因為 1 公升水升 1℃ 恰為 1 kcal,這也是公式看似跳躍卻成立的關鍵。

同一「配管」項目除排放管外,還包含閥類與過濾裝置:閥類以手操作確認開、關動作是否容易進行,判定為開關操作應能容易進行;過濾裝置須分解打開確認過濾網有無變形、異物堆積,判定為應無變形、損傷、異物堆積等。乾式或預動式另有流水檢知裝置二次側配管之確認:關閉一次側制水閥後打開二次側排水閥,確認是否能適當排水,判定為二次側應無積水。這三項與排放管常混在同一題的選項裡,區辨方式是看檢查的是「開關順暢」「有無堆積」還是「水量足夠」。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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