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0 單選 · 1.25 分

利用各種減光罩對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進行測試,以確認其火災動作試驗、不作動試驗、故障警報試驗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下列方式何者錯誤?

  1. A火災動作試驗:將適當感度的減光罩放置於探測器受光部前方 10 cm 範圍內約 15 sec,如果受信總機有火災訊號產生即表示正常
  2. B不作動試驗:將適當感度的減光罩放置於探測器受光部前方 10 cm 範圍內約 30 sec,如果受信總機沒有火災訊號產生即表示正常
  3. C故障警報試驗:在監視狀態下以 100%減光罩的感光鏡或感光板的前面放置遮光軸,如在 60 sec 內錯誤警報顯示即表示正常
  4. D判定方法:插入減光罩後到動作之時間,應在 60 sec 內,蓄積型者應在 60 sec 加其標稱蓄積時間及 5 sec 之時間內

正解 D — 判定方法:插入減光罩後到動作之時間,應在 60 sec 內,蓄積型者應在 60 sec 加其標稱蓄積時間及 5 sec 之時間內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以減光罩實施火災動作、不作動與故障警報試驗之要領,以及動作時間判定值的組成方式。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章,分離型係「使用適合該分離型探測器之減光罩進行動作及不動作試驗」;而偵煙式探測器動作時間之判定體例,是以該基準表列之基準動作時間,加上蓄積式中繼器或受信總機所設定之蓄積時間之合計時間計算,屬蓄積型者再加其標稱蓄積時間並另加 5 秒。選項 D 逕以 60 秒作為分離型插入減光罩後至動作之時間上限,該秒數並非分離型適用之基準動作時間,基準取錯,蓄積型的加算亦一併失準,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火災動作試驗以適當感度減光罩置於受光部前方 10 cm 範圍內約 15 秒,受信總機出現火災訊號即正常,符合模擬煙遮蔽光軸之要領。

  2. (B)

    不作動試驗改以不應使其動作之感度減光罩置於相同位置約 30 秒,不得產生火災訊號,確認不會因輕微遮光而誤報。

  3. (C)

    故障警報試驗以 100% 減光罩全遮斷光軸,於 60 秒內出現錯誤警報顯示即正常,是分離型特有的光軸中斷監視功能。

  4. (D)

    判定值為基準動作時間與設定蓄積時間之合計,蓄積型再加標稱蓄積時間及 5 秒,且分離型之基準時間非 60 秒,為本題應選者。

記憶點

三種減光罩各有任務:適當感度要動作、不作動罩不能動作、全遮光報故障;動作時間是「基準+蓄積」的合計。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由送光器與受光器分置兩端,以光軸的減光率判斷煙的存在,因此它的功能檢查工具不是加煙試驗器而是減光罩。減光罩以百分比標示遮光程度,檢查時分三段使用:以應動作感度之減光罩確認會動作、以不應動作感度之減光罩確認不會動作、以全遮光確認會發出故障警報。第三段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分離型一旦光軸被貨物堆放、裝修或鏡片污損完全遮斷,設備會失去警戒能力卻毫無外觀徵兆,必須靠自我監視回報。

動作時間的判定結構是本題真正的難點,也是最常被簡化成單一數字而答錯的地方。檢修基準的體例是:非蓄積型者,判定值為表列之基準動作時間,加上蓄積式中繼器或受信總機所設定之蓄積時間之合計;蓄積型者,再加上探測器本身之標稱蓄積時間,並另加 5 秒的量測寬容。基準動作時間本身還隨探測器種別與級別而異,級別愈低容許時間愈長,且分離型與局限型分屬不同的表,不能互相套用——把某一級別的秒數當成全體適用的上限,正是選項 D 的破綻。

設置面的規定則集中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3 條,與檢查要領互為表裡:探測器之受光面設在無日光照射之處;設在與探測器光軸平行牆壁距離六十公分以上之位置;受光器及送光器設在距其背部牆壁一公尺範圍內;設在天花板等高度二十公尺以下之場所;光軸高度在天花板等高度百分之八十以上之位置;光軸長度在該探測器之標稱監視距離以下;光軸與警戒區任一點之水平距離在七公尺以下。同條第二項並定義光軸為受光面中心點與送光面中心點之連結線。受光面避開日光直射與光軸高度百分之八十這兩項,正是為了避免誤報並確保煙層一形成即被遮蔽。

另可一併記第 115 條:天花板上設有出風口時,除火焰式、差動式分布型及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外,應距離該出風口一點五公尺以上——分離型被列為例外,因為它監視的是一整條光軸而非一個點,局部氣流稀釋對它影響有限,這也是第 114 條把它保留到十五公尺以上高度欄的理由。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30 題

→ 看完整「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歷屆題庫 · → 108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