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各種減光罩對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進行測試,以確認其火災動作試驗、不作動試驗、故障警報試驗並判定是否符合規定,下列方式何者錯誤?
- A火災動作試驗:將適當感度的減光罩放置於探測器受光部前方 10 cm 範圍內約 15 sec,如果受信總機有火災訊號產生即表示正常
- B不作動試驗:將適當感度的減光罩放置於探測器受光部前方 10 cm 範圍內約 30 sec,如果受信總機沒有火災訊號產生即表示正常
- C故障警報試驗:在監視狀態下以 100%減光罩的感光鏡或感光板的前面放置遮光軸,如在 60 sec 內錯誤警報顯示即表示正常
- D判定方法:插入減光罩後到動作之時間,應在 60 sec 內,蓄積型者應在 60 sec 加其標稱蓄積時間及 5 sec 之時間內
正解 D — 判定方法:插入減光罩後到動作之時間,應在 60 sec 內,蓄積型者應在 60 sec 加其標稱蓄積時間及 5 sec 之時間內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3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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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以減光罩實施動作、不動作試驗之要領,以及插入減光罩後至動作之判定時間。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性能檢查,偵煙型探測器分離型之判定方法逐字為「插入減光罩後到動作之時間,應在 30 秒內」、「蓄積型探測器之動作時間,應在 30 秒加其標稱蓄積時間及五秒之時間內」;《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九章乙、性能試驗就光電式分離型之動作試驗亦同。選項 D 把這個基準時間寫成 60 秒,與上開兩處所載之 30 秒不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火災動作試驗:以適當感度之減光罩置於受光部前方 10 cm 範圍內約 15 sec,受信總機產生火災訊號即正常。
- (B)
不作動試驗:同樣以減光罩置於受光部前方 10 cm 範圍內約 30 sec 而不得產生火災訊號,即「動作及不動作試驗」相反的那一半。
- (C)
故障警報試驗:以 100% 減光罩之感光鏡或感光板前面放置遮光軸,60 sec 內出現錯誤警報顯示即正常;本項判定的是故障警報之發出,非動作時間。
- (D)
錯誤:插入減光罩後到動作之時間判定值為 30 秒內(蓄積型加標稱蓄積時間及五秒),並非 60 秒,為本題應選者。
記憶點
分離型減光罩:動作時間 30 秒內,蓄積型再加標稱蓄積時間及 5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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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型與局限型的判定體例不同,正是本題的分水嶺。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性能檢查,偵煙型探測器局限型的檢查方法是「使用加煙試驗器,確認偵煙型探測器到動作之時間及警戒區域之表示是否正常」,判定方法為「探測器加煙後到動作之時間,應在表列所示之時間內」、「蓄積型探測器之動作時間,應在表列所示之時間加其標稱蓄積時間及五秒之時間內」,該表對離子式局限型與光電式局限型列:1 種 30 秒、2 種 60 秒、3 種 90 秒。分離型則不分種別,一律「插入減光罩後到動作之時間,應在 30 秒內」,蓄積型加標稱蓄積時間及五秒。也就是說,60 秒是局限型 2 種的數值,選項 D 等於把局限型的級距搬到分離型頭上。
注意事項兩者也不同:局限型要求「應使用規定之加煙試驗器」「發煙材應使用試驗器之指定品」「加煙試驗時,應不受裝置面氣流之影響」;分離型則要求「應使用規定之減光罩」。兩者都載明「對於連接蓄積性能之回路,亦可先行解除其蓄積性能」。
同基準的綜合檢查另就偵煙式探測器之感度規定:分離型「使用適合該分離型探測器之減光罩進行動作及不動作試驗」,並「清潔分離型探測器之送光器及受光器鏡片時,應依正確之方法使其回復到初期時狀態」;注意事項明定「偵煙式探測器用感度試驗器及減光罩,應使用規定之器材」。
外觀檢查面另有一項分離型專屬的判定:同基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外觀檢查,對探測器之「性能障礙」除「應無被塗漆」「應無因裝修造成妨礙熱氣流、煙流動之障礙」外,特別列出「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之受光部,應無日光直射等影響性能之顧慮」,火焰探測器亦有同旨規定——這是分離型與火焰式共有、局限型沒有列出的判定項目,常與本題合併命題。
延伸考點:同一組動作時間在《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九章亦有對應,該章對火焰型探測器之動作試驗定為 30 秒。設置面的規定則另在《設置標準》,與本題的驗收與檢修判定值分屬不同層次,作答時要先辨明題幹問的是設置規定還是判定要領。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