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進行性能檢查時,音響警報之判定方法為距警報裝置 X 公尺處之音量應在 Y 分貝以上,其中 X、Y 應為下列何者?
- AX=1;Y=60
- BX=1;Y=90
- CX=0.5;Y=60
- DX=0.5;Y=90
正解 B — X=1;Y=90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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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中,音響警報裝置的判定距離與音量門檻。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性能檢查之音響警報裝置判定方法,於距警報裝置一公尺處測定,音量應在九十分貝以上,故 X=1、Y=90,故選 B。設置面的依據則是《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92 條:手動或自動裝置動作後應自動發出警報,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音響警報並應有效報知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內所有人員;九十分貝的門檻,正是把「有效報知」量化成可實測值。
逐項排除
- (A)
測定距離一公尺無誤,但六十分貝未達判定值,在機房背景噪音下不足以確保人員聽見。
- (B)
一公尺、九十分貝,與基準判定方法一致。
- (C)
測定距離誤為零點五公尺,音量六十分貝亦未達門檻,兩項皆錯。
- (D)
九十分貝正確,但測定距離誤為零點五公尺;距離縮短會使量得音壓偏高,判定基準將失去一致性。
記憶點
氣體系統音響警報「一公尺、九十分貝」;瓦斯漏氣檢知區域警報裝置則是一公尺、七十分貝。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音響警報是氣體滅火系統唯一直接對人的介面,設置面與檢修面都訂得嚴。設置面依第 92 條有三項要求:手動或自動裝置動作後應自動發出警報,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音響警報應有效報知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內所有人員;設於全區放射方式之音響警報裝置採用人語發音,但平時無人駐守者不在此限。乾粉滅火設備依第 98 條準用第 92 條,故兩者的音響警報要求完全一致,命題常拿乾粉來包裝同一個考點。檢修面則把抽象的「有效報知」變成可測值:距警報裝置一公尺處音量在九十分貝以上。
分貝為對數尺度,音壓級相差二十分貝代表音壓相差十倍,因此九十分貝與七十分貝並非「差一點」而是量級之別。訂在九十分貝,是因為氣體滅火設備多設於發電機室、電信機械室等本身噪音就大的空間,警報必須壓過背景噪音,人員才能在遲延時間內離開防護區域。
橫向比較是整理本考點最好用的方法: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依第 143 條,檢知器所能檢知瓦斯漏氣之區域內,該檢知器動作時,區域內之檢知區域警報裝置能發出警報音響,其音壓在距一公尺處應有七十分貝以上;但檢知器本身具有發出警報功能者,或設於機械室等常時無人場所及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者,不在此限。同條並要求瓦斯漏氣表示燈設於面向通路部分之出入口附近、距樓地板面高度在四點五公尺以下、亮度在表示燈前方三公尺處能明確識別,並於附近標明瓦斯漏氣表示燈字樣。測定距離一律一公尺,變動的是分貝值——九十對七十,先鎖定距離再記數值,就不會被 X、Y 對調的選項騙過。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