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火災學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20 單選 · 1.25 分

某一混凝土結構之居室,長 20 公尺、寬 10 公尺、高 4 公尺。居室內之可燃物(以木材為主)總重 2000 公斤、總表面積 500 平方公尺,倉庫僅有一開口,寬 5 公尺、高 2 公尺,已知空氣密度為 1.2 kg/m3 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已知√9.8 = 3.13)

  1. A火載量為 10 kg/m2
  2. B該居室之火災若進入最盛期之燃燒速度約近似為 78-85 kg/min
  3. C繼續時間因子約為 5.13
  4. D若該倉庫發生火災較易形成通風控制燃燒

正解 C — 繼續時間因子約為 5.13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火載量、通風控制下最盛期燃燒速度與火災繼續時間三個量的計算,並判斷燃燒型態,題目要挑出敘述錯誤者。

正解理由

樓地板面積為二十公尺乘十公尺等於二百平方公尺,火載量為二千除以二百等於十公斤/平方公尺。開口面積十平方公尺、開口高度二公尺,依通風控制最盛期燃燒速度公式 R=5.5A√H,得5.5×10×1.414約77.8公斤/分鐘。以此速度燒完二千公斤約需25.7分鐘,與所稱的5.13相距甚遠,該項敘述與題目給定條件算出的結果不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火載量為10 kg/m²:以木材等價重量二千公斤除以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正好得到十,敘述正確。

  2. (B)

    78-85 kg/min:以 R=5.5A√H 代入開口面積十平方公尺與高度二公尺,得約77.8公斤/分鐘,落在該區間,正確。

  3. (C)

    繼續時間因子約為5.13:以火載重量二千公斤除以最盛期燃燒速度77.8公斤/分鐘,得約25.7分鐘;若改以樓地板面積除以通風因子A√H約14.14計算,則約14.1。兩種算法都得不到5.13,本項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4. (D)

    較易形成通風控制燃燒:可燃物總表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唯一開口僅十平方公尺,流入的空氣不足以支持全部可燃物表面同時燃燒,燃燒速率受開口供氣量支配,正確。

記憶點

先算火載量,再用 R=5.5A√H 算燃燒速度,最後用火載重量除以燃燒速度得繼續時間。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室內火災進入最盛期後,燃燒速率由誰決定是本題的主軸。當可燃物表面積相對於開口面積很大時,室內氧氣被迅速消耗,燃燒速率取決於開口能供應多少空氣,稱為通風控制;反過來,開口夠大、空氣不虞匱乏時,燃燒速率取決於可燃物本身的表面積與熱裂解速率,稱為燃料控制。判斷的關鍵量是通風因子A√H,A為開口面積、H為開口高度;本題A√H為十乘以根號二約14.14。

最盛期燃燒速度的經驗式 R=5.5A√H(R單位為公斤/分鐘,A為平方公尺,H為公尺)就是從通風控制的前提來的。它的推導起點是開口處的浮力驅動流:室內高溫氣體與室外空氣的密度差造成內外壓差,開口下半部進氣、上半部排氣,流入空氣的質量流率正比於A√H,比例常數裡含有重力加速度的開方值、空氣密度與流量係數。題目特地給出空氣密度1.2 kg/m³與√9.8=3.13,用意就在提示這個由白努利式導出的開口流量關係。把流入空氣量再除以木材完全燃燒所需的空氣量,就得到以公斤/分鐘計的燃燒速度,5.5這個係數即是把上述各項併在一起後的經驗值。

火載量與火災繼續時間則是另一組成對的量。火載量指單位樓地板面積的等價木材重量,單位為公斤/平方公尺,本題為十;它衡量的是「可燃物有多少」,不含「燒得多快」的資訊。火災繼續時間才把兩者接起來:繼續時間等於可燃物總重量除以最盛期燃燒速度,也可寫成火載量乘以樓地板面積再除以5.5A√H。本題代入得二千除以77.8約25.7分鐘。這個量在防火設計上直接對應構件所需的防火時效——建築物要撐過的是這段時間,而不是火載量本身。

延伸考點有三。其一,同一組數據可再算開口因子A√H除以室內總表面積,用來推估最盛期的室內溫度歷程,開口因子愈小、室溫上升愈慢但持續愈久。其二,通風控制下的火災由於供氧不足,一氧化碳與未燃燃氣的產率明顯上升,開口一旦擴大就可能出現回燃。其三,題目若把開口改為兩個以上,A√H要以各開口的A√H相加後求等效值,不能只用面積相加。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火災學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20 題

→ 看完整「火災學概要」歷屆題庫 · → 106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