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緩降機性能時,有關常溫下降試驗之判定中,緩降機最大下降速度應在多少以內?
- A100 公分/秒
- B150 公分/秒
- C175 公分/秒
- D200 公分/秒
正解 B — 150 公分/秒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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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緩降機實際下降時的速度判定值,屬《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避難器具之綜合檢查所定之判定方法。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避難器具之緩降機下降檢查,檢查方法為把安全帶自頭部套入、束環栓緊後握住兩條繩索走出外牆壁下降;判定方法明定「測量下降距離及下降時間,計算出下降速度,應在規定的下降速度範圍內」,並載明平均的降落速度應在每秒八十至一百公分,最大下降速度應在每秒一百五十公分以內。題目問的是最大下降速度之上限,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100 公分/秒是平均降落速度區間(每秒八十至一百公分)的上限值,不是最大下降速度的判定值。
- (B)
正確,最大下降速度應在每秒一百五十公分以內。
- (C)
175 公分/秒已超出該判定所定之每秒一百五十公分,不符判定方法。
- (D)
200 公分/秒同樣超出每秒一百五十公分之上限,不符判定方法。
記憶點
緩降機下降速度「平均八十至一百、最大一百五十」,單位一律是每秒公分;下降完畢後還要再做一次性能檢查確認器具本體與支固器具無異常。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避難器具的檢查分為外觀檢查、性能檢查與綜合檢查三層,緩降機是三層都會考的器具。性能檢查逐項針對器具本體與支固器具:調速器分外觀事項(應無明顯衝擊痕跡及其他損傷、封緘部無異常、小螺絲螺帽柳釘無鬆動脫落、無明顯生鏽、禁止加油者無加油痕跡、油壓式者無漏油)與動作事項(固定調速器後以手操作使繩子來回行走,繩子應能順暢行走且有適當阻力感);調速器之連結部含掛鉤應無明顯損傷及生鏽、動作部分順暢、安全環等附屬零件無異常及遺失;繩子之長度應能符合設置地點之長度,棉織被覆部分到鋼索應無損傷、明顯斷線及磨損;安全帶應無附著會引起明顯損傷及老化之藥品、油、鏽、霉,並應有符合最多使用者人數之安全帶緊結在繩索末端。
綜合檢查則是實際下降。下降準備的判定為:拴緊連結部(掛鉤等)之環扣應能完全地安裝在支固器具,繩子展開時應無纏繞而能成直線垂下,且繩子之長端應能到達地面上。下降的判定即本題所考的速度值,並要求下降後再實施性能檢查,器具本體、支固器具等應無異常;收藏的判定為各部分應無變形且能順暢地恢復原狀。注意事項有三個常考點:剛要下降前若使下降一邊之繩索放鬆,將會使繩子受到激烈的負載;使用多人數用之緩降機時須同時準備好下降姿勢後再開始下降;捲取繩子時應使輪盤本身轉動,以避免繩子扭曲。
易混淆對照:緩降機的開口部必要開口面積依《設置標準》第 162 條為高八十公分以上、寬五十公分以上,或高一百公分以上、寬四十五公分以上;操作面積依第 163 條為零點五平方公尺以上(不含避難器具所佔面積),但邊長應為六十公分以上。救助袋則是開口高六十公分以上、寬六十公分以上,操作面積寬一百五十公分以上、長一百五十公分以上(含器具所占面積)。此外,緩降機之器具主體於個別檢定合格時即以封緘方式使之不能分解,檢查認為對性能及強度有影響之異常時,應聯絡器具之製造廠商進一步確認。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