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發泡放出口在全區放射防護區域內,樓地板面積每多少平方公尺應至少設置 1 個,且能有效放射至該區域,並附設泡沫放出停止裝置?
- A100
- B300
- C500
- D1,000
正解 C — 500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1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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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高發泡放出口採全區放射時,於防護區域內依樓地板面積應設置的數量密度。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三目,高發泡放出口在防護區域內,樓地板面積每五百平方公尺至少設置一個,且能有效放射至該區域,並附設泡沫放出停止裝置。題幹的敘述與該目逐字對應,所求面積為五百平方公尺,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一百平方公尺是第七十五條第一款所定使用泡沫噴頭時每一放射區域樓地板面積的上限,與高發泡放出口的設置密度分屬不同條文。
- (B)
三百平方公尺與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三目所定之每五百平方公尺不符,該目就數量密度只給了五百平方公尺這一個數值。
- (C)
五百平方公尺正是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三目所定之樓地板面積密度,且該目同時要求能有效放射至該區域並附設泡沫放出停止裝置,敘述完全相符。
- (D)
一千在本節出現於第七十條的膨脹比表,指高發泡的膨脹比八十以上一千以下,是倍數而非樓地板面積,與本題所問不同。
記憶點
高發泡全區放射記「每五百平方公尺一個放出口,位置高於防護對象最高點,並附設泡沫放出停止裝置」。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七十三條把高發泡放出口分成全區放射與局部放射兩款。全區放射時,防護區域開口部應能在泡沫水溶液放射前自動關閉,但能有效補充開口部洩漏者得免設自動關閉裝置;第一目以表核算泡沫水溶液放射量,飛機庫在膨脹比第一種為每分鐘每立方公尺冠泡體積二公升、第二種零點五公升、第三種零點二九公升,室內停車空間或汽車修理廠為一點一一、零點二八、零點一六公升,第十八條表第八項之場所為一點二五、零點三一、零點一八公升。
膨脹比八十以上二百五十未滿為第一種、二百五十以上五百未滿為第二種、五百以上一千未滿為第三種。第二目定義冠泡體積,指防護區域自樓地板面至高出防護對象最高點零點五公尺所圍體積;第三目為每五百平方公尺至少一個放出口;第四目要求放出口位置高於防護對象物最高點;第五目規定防護對象位置距離樓地板面高度超過五公尺且使用高發泡放出口時,應為全區放射方式。
局部放射時,第二款第一目處理相互鄰接且有延燒之虞的防護對象視為單一防護對象,但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區劃或相距三公尺以上者得免;第二目泡沫水溶液放射量為防護面積每一平方公尺每分鐘二公升以上;第三目定義防護面積為防護對象外周線以高出防護對象物高度三倍數值所包圍之面積,該三倍數值小於一公尺時以一公尺計。
水源則接到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全區放射時以最大樓地板面積之防護區域,依冠泡體積每一立方公尺之泡沫水溶液量表核算,第一種零點零四立方公尺、第二種零點零一三、第三種零點零零八,開口部未設閉鎖裝置者另加算開口洩漏量。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