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學中心的 7 樓在考量避難器具選設的種類中,下列避難器具不適合?
- A避難橋
- B救助袋
- C滑臺
- D緩降機
正解 D — 緩降機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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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一百五十七條附表,就各類場所依樓層別所列得選設之避難器具種類。
正解理由
醫學中心即醫院,屬第一百五十七條附表 1 所稱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之場所。該附表橫向分為地下層、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或第五層,以及第六層以上之樓層四欄,附表 1 於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欄所列者僅避難橋、救助袋、滑臺三種。七樓屬第六層以上之樓層,緩降機未列於該欄,即為題目所問不適合者,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避難橋列於附表 1 之第二層欄、第三層、第四層或第五層欄及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欄;同表地下層欄僅列避難梯,避難橋反而不得用於地下層。七樓得選設。
- (B)
救助袋在附表 1 四個樓層欄中的分布與避難橋相同,自第二層欄起各欄皆列,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欄亦有,七樓得選設。
- (C)
滑臺同列於附表 1 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欄,與避難橋、救助袋並列為該欄僅有的三種器具,七樓得選設。
- (D)
緩降機在附表 1 只出現於第二層欄,第三層、第四層或第五層欄與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欄均未列,七樓不得選設。
記憶點
附表 1 的高樓層只剩避難橋、救助袋、滑臺,緩降機從第三層起就被剔除。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一百五十七條附表橫向分為地下層、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或第五層,以及第六層以上之樓層四欄,縱向則依場所用途與收容人員分成編號 1 至 5 五項;同一項在不同樓層欄可選設的器具並不相同,這是本條最容易讀漏之處。以本題所涉的附表 1 為例,地下層欄只列避難梯,第二層欄列避難梯、避難橋、緩降機、救助袋、滑臺,第三層、第四層或第五層欄與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欄則同列避難橋、救助袋、滑臺。附表 2 的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欄列的是避難梯、避難橋、緩降機、救助袋、滑臺,附表 3 至 5 該欄均記載「同上」而承接其上一列,所以「緩降機不能用於高樓層」並非通則,它只在附表 1 這一項被剔除。
第十條把避難逃生設備分為標示設備、避難器具、緊急照明設備三類,其中避難器具指滑臺、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及其他避難器具。第二十五條再從建築物層面畫出範圍:建築物除十一層以上樓層及避難層外,各樓層應選設上開器具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同等性能之避難器具;建築物在構造及設施上並無避難逃生障礙,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不在此限。第二十五條給的是總清單,第一百五十七條附表才是逐樓層的限縮,兩者要合看。數量上,附表 1 於收容人員二十人(下面樓層供特定場所使用時為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設一具,超過一百人時每增加一百人(包含未滿)增設一具;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另定減設與免設之要件。
種類定了之後,第一百六十二條至第一百六十五條分別就開口面積、操作面積、下降空間、下降空地列出數值。以本題三種可選器具為例,開口面積:救助袋為高六十公分以上、寬六十公分以上,滑臺為高八十公分以上、寬為滑臺最大寬度以上,避難橋為高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寬為避難橋最大寬度以上;操作面積:滑臺與避難橋均為依避難器具大小及形狀留置之。同一組數值在《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第十八章避難器具之外觀檢查中再出現一次,分別列於表 18-1 操作面積、表 18-2 開口部之大小、表 18-3 下降空間、表 18-4 下降空地,兩邊數值相同,常互換出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