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8 單選 · 1.25 分

有關警報裝置設置場所之外觀試驗判定要領,依據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測試報告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擴音機應設置在受信總機之設置場所附近,且無妨礙操作之障礙物
  2. B揚聲器應設置在各樓,從該樓各部分至任一揚聲器之水平距離在 25 公尺以下的範圍內
  3. C瓦斯漏氣表示燈應設置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 5 公尺以上
  4. D瓦斯漏氣表示燈應為黃色燈

正解 C — 瓦斯漏氣表示燈應設置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 5 公尺以上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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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警報裝置之外觀試驗判定要領,關鍵在瓦斯漏氣表示燈的設置高度。

正解理由

依《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外觀試驗,瓦斯漏氣表示燈之判定要領為「距樓地板面之高度應在 4.5 公尺以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3 條第一款第二目亦明定「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四點五公尺以下」。選項將其寫成「5 公尺以上」,不僅數值不同,連上限與下限的方向都與規定相反,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正確:音聲警報裝置之擴音機,應設置在受信總機之設置場所附近,且無妨礙操作之障礙物。

  2. (B)

    正確:揚聲器應設置在各樓,從該樓各部分至任一揚聲器之水平距離在 25 公尺以下的範圍內。

  3. (C)

    錯誤:瓦斯漏氣表示燈之設置高度為距樓地板面 4.5 公尺以下,並非 5 公尺以上;同條並要求其亮度在表示燈前方三公尺處能明確識別,掛得過高即失去識別功能。

  4. (D)

    正確:判定要領明定瓦斯漏氣表示燈應為黃色燈。

記憶點

瓦斯漏氣表示燈三件事:黃色燈、距樓地板面四點五公尺以下、前方三公尺處能明確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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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3 條把瓦斯漏氣之警報裝置分成兩款。第一款是瓦斯漏氣表示燈:設有檢知器之居室面向通路時,設於該面向通路部分之出入口附近;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四點五公尺以下;亮度在表示燈前方三公尺處能明確識別,並於附近標明瓦斯漏氣表示燈字樣;但在一警報分區僅一室時,得免設之。第二款是檢知區域警報裝置:檢知器所能檢知瓦斯漏氣之區域內,該檢知器動作時,該區域內之檢知區域警報裝置能發出警報音響,其音壓在距一公尺處應有七十分貝以上;

但檢知器具有發出警報功能者,或設於機械室等常時無人場所及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者,不在此限。檢知器的設置高度則依瓦斯比重分流,《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外觀試驗載明:比重未滿 1 者,檢知器下端應設置在天花板等下方 0.3 公尺以內之位置,距離換氣口等出風口 1.5 公尺以上,距燃燒器或貫通部水平距離在 8 公尺以內;比重大於 1 者,檢知器上端應設置在地板上方 0.3 公尺以內之位置,距燃燒器或貫通部水平距離在 4 公尺以內。

輕瓦斯往上積、重瓦斯往下沉,是這兩組數字唯一要記的邏輯。警報分區依第 140 條準用第 112 條劃定,該條並定義本設備所稱瓦斯為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緊急電源依第 145 條,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容量應能使二回路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其他回路能監視十分鐘以上。易混淆的顏色考點: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機旁的標示燈,判定要領載明燈光應為紅色;瓦斯漏氣表示燈則為黃色燈,兩者各有出處,不可互換。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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