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緊急電源插座距離樓地板的裝設高度範圍,下列何者正確?
- A1.0 公尺以上,1.5 公尺以下
- B0.8 公尺以上,1.5 公尺以下
- C0.6 公尺以上,1.5 公尺以下
- D0.5 公尺以上,1.5 公尺以下
正解 A — 1.0 公尺以上,1.5 公尺以下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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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緊急電源插座距樓地板的裝設高度,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91 條第四款。
正解理由
依第 191 條第四款,緊急電源插座為接地型,裝設高度距離樓地板一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且裝設二個於崁裝式保護箱內;《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緊急電源插座之外觀試驗,保護箱設置場所的判定要領同樣寫「應設置在距離樓地板面或樓梯面之高度在 1m 以上 1.5m 以下的位置」,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一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與第 191 條第四款及判定要領完全一致。
- (B)
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是第 126 條第四款壁掛型受信總機操作開關、第 136 條第二款緊急廣播設備啟動裝置與第 145-1 條第四款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手動啟動裝置的高度。
- (C)
零點六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第 126 條第四款括號內就座式操作之受信總機定為零點六公尺,並非緊急電源插座的規定。
- (D)
零點五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是第 180 條第二款連結送水管出水口距樓地板面的高度。
記憶點
緊急電源插座是一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受信總機壁掛型與緊急廣播啟動裝置為零點八公尺以上,連結送水管出水口為零點五公尺以上。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緊急電源插座屬《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1 條所列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應設場所見第 29 條三款:十一層以上建築物之各樓層、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緊急昇降機間。第 191 條共九款,除本題的裝設高度外,尚包括:裝設於樓梯間或緊急昇降機間等(含各該處五公尺以內之場所)消防人員易於施行救火處,且每一層任何一處至插座之水平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下;
電流供應容量為交流單相一百一十伏特(或一百二十伏特)十五安培,容量約為一點五瓩以上;保護箱長邊及短邊分別為二十五公分及二十公分以上,為厚度在一點六毫米以上之鋼板或具同等性能以上之不燃材料製,箱內有防止插頭脫落之適當裝置,箱蓋為易於開閉之構造且須接地,蓋上標示緊急電源插座字樣每字在二平方公分以上,與室內消防栓箱等併設時須設於上方且箱蓋須能另外開啟;保護箱上方設紅色表示燈;
應從主配電盤設專用回路,各層至少設二回路以上之供電線路,且每一回路之連接插座數在十個以下;該專用回路不得設漏電斷路器;各插座設容量一百一十伏特、十五安培以上之無熔絲斷路器;緊急用電源插座連接至緊急供電系統。
《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緊急電源插座之外觀試驗把同一組數值寫成判定要領:設置場所應在樓梯間、緊急用昇降機等(含各該處五公尺以內之場所)消防人員易於施行救火處,每一層任何一處至插座之水平距離應在 50m 以下;每一回路之緊急電源插座數量應在 10 以下;專用幹線應從主配電盤設專用回路、各樓層至少二個回路以上,並可供給單相交流 110V 之 15A 以上的電力;分歧回路應設開閉器及過電流遮斷器,單相交流 110V 者設 15A 者(如係配線用遮斷器則為 20A);保護箱應為嵌入式、以厚度 1.6mm 以上之鋼板製成,箱蓋標示每字不得小於二平方公分;緊急電源種類應為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設置條文與驗收判定要領的數值一致,是這個設備少見的好記之處。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