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火災學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6 單選 · 1.25 分

假設空氣中的氧占整體重量的 23%,欲使 1 公斤的丁烷完全燃燒時,需要多少理論空氣量?

  1. A3.6 kg
  2. B10.9 kg
  3. C15.7 kg
  4. D27.8 kg

正解 C — 15.7 kg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1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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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碳氫化合物完全燃燒的化學計量配平,以及換算理論空氣量時須以空氣含氧重量比 23% 相除的步驟。

正解理由

丁烷完全燃燒式為 C4H10+6.5O2→4CO2+5H2O,每 1 莫耳(分子量 58)丁烷需 6.5 莫耳氧氣;換算後 1 公斤丁烷需氧約 3.59 公斤,再除以空氣含氧重量比 0.23,得理論空氣量約 15.6 公斤,與選項 15.7 kg 相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3.6 kg 為理論「氧氣」量,未再除以 0.23 換算成空氣,是典型陷阱值。

  2. (B)

    10.9 kg 來自把 23% 誤當體積(莫耳)比算出的空氣體積約 10.9 m³,所得為體積而非重量。

  3. (C)

    15.7 kg 與 3.586÷0.23=15.59 相符,也符合丁烷理論空氣量約為自身重量 15~16 倍,為本題應選者。

  4. (D)

    27.8 kg 約為正解的 1.8 倍,以 23% 重量比計算的任何路徑都導不出此值,屬放大型干擾項。

演算步驟

  1. 配平 C4H10+6.5O2→4CO2+5H2O;
  2. M(C4H10)=58、M(O2)=32 g/mol → 理論氧量=6.5×32÷58=3.586 kg-O₂/kg → 理論空氣量=3.586÷0.23=15.59 kg,對應選項 15.7 kg。

記憶點

先配平求氧、再除 0.23 化為空氣;氧量乘約 4.35 倍即為空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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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空氣量(theoretical air/stoichiometric air)指使燃料完全氧化所需的最少空氣量,是燃燒計算的骨幹,也是空氣燃料比(AFR)的分母。計算固定三步:①寫出完全燃燒反應式並配平,碳全變 CO₂、氫全變 H₂O,通式為 CxHy+(x+y/4)O₂→xCO₂+(y/2)H₂O,丁烷 x=4、y=10 代入即得 6.5 莫耳氧;②以分子量把莫耳換成重量;③除以空氣含氧率換成空氣。第③步是失分重鎮:空氣含氧「重量比」約 23%(部分教材寫 23.2%),「體積(莫耳)比」約 21%,兩者不可混用——要算重量就用 23%,要算體積就用 21%。

常見燃料的理論空氣量(每公斤燃料所需空氣公斤數)可整理成記憶表:甲烷約 17.2、乙烷約 16.1、丙烷約 15.7、丁烷約 15.5、汽油約 14.7、乙醇約 9.0、木材約 6。這張表通常以空氣含氧重量比 23.2% 計,才會把丙烷列 15.7、丁烷列 15.5;本題指定 23%,丁烷精算為 3.586÷0.23=15.59,選項所列 15.7 kg 係對精算值 15.59 取近似值(改以 23.2% 計為 15.46,離 15.7 更遠);與記憶表中丙烷的 15.7 只是數字相同、來源不同,勿因看到 15.7 就往丙烷去想。規律是分子中氫比例越高、含氧官能基越少,單位重量需氧量越大;含氧的醇、酮、醚類因分子自帶氧,需氧量明顯下降。

與此相連的觀念是當量比 φ=實際燃料空氣比/化學計量燃料空氣比:φ<1 為貧燃(空氣過剩,接近完全燃燒),φ>1 為富燃(空氣不足,一氧化碳與煙粒大增)。建築物火災在閃燃後多處於富燃的通風控制狀態,這是 CO 中毒與複燃(backdraft)的成因,也是通風控制題與本題常被併在同一份考卷的原因。

延伸考點三類:①由理論空氣量反推燃燒生成氣體量(含過剩空氣時須加計),可用於推估排煙量;②氧消耗量熱法以「每消耗 1 g 氧約釋放 13.1 kJ」估算熱釋放率,正是本題計量關係的應用;③理論空氣量與燃燒下限、燃燒熱互相關聯,同一份試卷常以配平為共同起點,再分別考換算與燃燒界限。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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