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5 單選 · 1.25 分

公共危險物品儲槽設置補助泡沫消防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放射壓力在每平方公分 3.5 公斤以上
  2. B泡沫瞄子放射量在每分鐘 400 公升以上
  3. C全部泡沫消防栓數量超過 2 支時,以同時使用 2 支計算之
  4. D設在儲槽防液堤外圍,距離槽壁 15 公尺以上,便於消防救災處

正解 C — 全部泡沫消防栓數量超過 2 支時,以同時使用 2 支計算之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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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公共危險物品儲槽之補助泡沫消防栓,其設置位置、放射量、放射壓力與同時使用支數之要件。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14 條第 1 款第 1 目(屬第四編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補助泡沫消防栓應「設在儲槽防液堤外圍,距離槽壁十五公尺以上,便於消防救災處,且至任一泡沫消防栓之步行距離在七十五公尺以下,泡沫瞄子放射量在每分鐘四百公升以上,放射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Mpa 以上。但全部泡沫消防栓數量超過三支時,以同時使用三支計算之」。選項所述之同時使用支數與該但書之「三支」不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放射壓力在每平方公分 3.5 公斤以上:與該目文字相符,敘述正確。

  2. (B)

    泡沫瞄子放射量在每分鐘 400 公升以上:與該目文字相符,敘述正確。

  3. (C)

    全部泡沫消防栓數量超過 2 支時以同時使用 2 支計算:該目但書為「超過三支時,以同時使用三支計算之」,支數寫錯,為本題應選之錯誤者。

  4. (D)

    設在儲槽防液堤外圍、距離槽壁 15 公尺以上、便於消防救災處:與該目文字相符;該目並要求至任一泡沫消防栓之步行距離在七十五公尺以下。

記憶點

補助泡沫消防栓「壓力 3.5、放射量 400、距槽壁 15 公尺、步行 75 公尺」,支數超過三支以三支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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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4 條屬《設置標準》第四編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僅適用於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一般場所的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走第二編第 80 條。兩者要件並列如下,不得互套:第 80 條第 1 款,同一樓層各泡沫瞄子放射量應在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但全部泡沫消防栓箱數量超過二個時,以同時使用二支泡沫瞄子計算之;第 2 款泡沫瞄子放射壓力應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MPa 以上;第 3 款泡沫原液應使用低發泡;第 4 款於水帶接頭三公尺範圍內設置泡沫消防栓箱,箱內配置長二十公尺以上水帶及泡沫瞄子乙具,箱面表面積應在零點八平方公尺以上,標明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字樣,並在箱上方設置紅色幫浦啟動表示燈。可見放射壓力兩處同為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放射量與同時使用支數則各有各的數字。

第 214 條第 2 款另定連結送液口所需數量之計算式 N=Aq/C:N 為連結送液口應設數量,A 為儲槽最大水平斷面積(浮頂儲槽得以環狀面積核算,㎡),q 為固定式泡沫放出口每平方公尺放射量(ℓ/min·㎡),C 為每一個連結送液口之標準送液量 800 ℓ/min,屬同條高頻的計算題型。

「超過 N 支以 N 支計算」是第四編的密集記憶點,各條數值並列:第 209 條室內消防栓設備,全部消防栓超過五支時以同時使用五支計算,放水壓力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放水量每分鐘二百六十公升以上;第 210 條室外消防栓設備,超過四支時以四支計算,放水量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以上;第 231 條射水設備,超過二支時以同時使用二支計算,放水量每分鐘四百五十公升以上。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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