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1 單選 · 1.25 分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加壓送水裝置,若採用壓力水箱方式,則其水箱內空氣不得小於水箱容積的幾分之幾?

  1. A1/2
  2. B1/3
  3. C1/4
  4. D1/5

正解 B — 1/3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1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加壓送水裝置採壓力水箱方式時,水箱內空氣占水箱容積之比例下限。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壓力水箱應符合「水箱內空氣占水箱容積之三分之一以上,壓力在使用建築物最遠處之消防栓維持規定放水水壓所需壓力以上。當水箱內壓力及液面減低時,能自動補充加壓。空氣壓縮機及加壓幫浦與緊急電源相連接」,條文所定之空氣占比下限即為三分之一,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1/2:該目所定為三分之一以上,並未以二分之一為下限,屬把法定比例記大之誘答。

  2. (B)

    1/3:與該目「水箱內空氣占水箱容積之三分之一以上」逐字相符,為正解。

  3. (C)

    1/4:空氣僅占容積四分之一,未達該目所定之三分之一,不符規定。

  4. (D)

    1/5:空氣僅占容積五分之一;壓力水箱係靠壓縮空氣推水,空氣量不足時放水中壓力隨液面下降而迅速衰減,該目因此設下三分之一之下限。

記憶點

壓力水箱靠壓縮空氣推水,「空氣占水箱容積三分之一以上」是硬下限。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 37 條是室內消防栓設備加壓送水裝置的總條文,三種方式擇一設置,各有各的計算式:重力水箱者,必要落差=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配管摩擦損失水頭+17(公尺),並應有水位計、排水管、溢水用排水管、補給水管及人孔;壓力水箱者,空氣占水箱容積三分之一以上,必要壓力=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配管摩擦損失水頭+落差+1.7(公斤/平方公分),並應有壓力表、水位計、排水管、補給水管、給氣管、空氣壓縮機及人孔;

消防幫浦者,出水量第一種消防栓每支每分鐘一百五十公升、第二種每支每分鐘九十公升(超過二支以二支計算),幫浦全揚程=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配管摩擦損失水頭+落差+17(公尺)。式中的 17 公尺與 1.7 公斤/平方公分是同一件事的兩種單位表示,對應第 34 條所定瞄子放水壓力每平方公分一點七公斤以上。

同樣是壓力水箱,各設備規定並列如下,條號與末項加壓值各自獨立:第 42 條室外消防栓設備,空氣占三分之一以上,必要壓力=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配管摩擦損失水頭+落差+2.5;第 58 條自動撒水設備,空氣占三分之一以上,必要壓力=配管摩擦損失水頭+落差+1;第 221 條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泡沫滅火設備,空氣占三分之一以上,必要壓力另加計泡沫放出口、泡沫瞄子或泡沫射水槍之放射壓力。三分之一這個比例在上開各條一致,變動的是末項數值。

延伸考點:第 37 條第 2 項另定加壓送水裝置之共通要求——設在便於檢修且無受火災等災害損害之處所;使用消防幫浦者,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區劃分隔;設自動或手動啟動裝置且停止僅限於手動操作,手動啟動裝置設於每一室內消防栓箱內,箱上方有紅色啟動表示燈;瞄子放水壓力超過每平方公分七公斤時應採取有效之減壓措施。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11 題

→ 看完整「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歷屆題庫 · → 110 年本科申論題